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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池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河池市2005年度统一组织审计项目计划的通知

  (三)专项资金审计
  1、岩滩库区移民资金审计
  根据自治区审计厅《关于同意我市开展岩滩库区移民资金审计的复函》(桂审农函[2004]123号)的精神,我局计划组织对2002年至2004年市本级和大化、巴马、东兰、天峨、南丹等县移民资金进行审计。重点对移民资金投入、管理使用情况的真实、合法、效益情况进行审计,揭露和查处是否将移民资金用于非移民项目、偿还非移民债务及利用移民资金进行投资、提供担保等挪用移民资金的问题,促进和规范移民资金管理,确保资金专款专用。由市审计局和各县共同完成。计划安排在6月至9月。
  2、教育经费征收、拨付、使用及管理专项资金审计
  根据自治区审计厅的统一计划安排,市审计局对南丹、天峨二县教育经费征收、拨付、使用及管理情况进行审计。审计教育经费是否合法征收、及时足额拨付到位情况,确保教育经费的安全、合理、有效使用,揭露教育经费征、拨、管、用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促进教育经费强化管理,提高经费使用效益。时间安排,南丹县教育经费审计要求在5月30日前完成,天峨县教育经费审计要求于11月30日前完成。
  (四)国外贷援款项目公证审计
  为保证国际金融组织的贷援款项目的顺利实施,以促进加强管理,合理有效利用外资,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外债偿还能力,摸清国际贷援款项目各项资金的到位、管理和使用情况,按期出具审计公正报告;进一步揭露和查处项目决策失误、可行性研究报告走过场的问题;管理不善、组织不力造成严重损失浪费和国有资产流失的问题;滞留、贪污挪用等违法违纪问题。根据自治区审计厅《关于授权审计世界银行贷款结核病控制项目的通知》(桂审外授[2004]1号)和《关于下达2005年国外贷援款项目审计计划的通知》(桂审外[2005]16号文)的要求,市审计局将组织市本级及11个县(市、区)审计机关对“卫九”项目3个、“卫十”项目12个、西部教育3个、桂西扶贫项目4个、造林三期项目2个等共计24个国外贷援款项目进行审计。各县(市、区)审计局要严格按照自治区审计厅(桂审外授通[2004]1号、桂审外[2005]16号文)规定和要求完成审计工作(含各种表格上报)。市审计局计划对市本级中心血站“卫九” 项目、市卫生防疫站“卫十”项目进行审计,并要完成项目审计报告及有关表格汇总上报工作。计划3月开始,4月30日前完成审计报告上报。市审计局农业与环保审计科及行政事业社会保障科分别在8月底前分类完成综合报告并填报世行贷款项目资金使用情况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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