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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池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河池市推行道路交通社会化管理创建平安畅通县区活动工作职责方案的通知

  4、制定交通安全宣传计划,统一组织开展交通安全宣传进农村、进企业、进社区、进学校、进家庭的“五进”工作。每年度创建、表彰一批交通安全村、交通安全学校、交通安全社区、交通安全企业和交通安全户,充分发挥典型示范作用。
  5、研究制定各项优惠政策促进农村公共交通的发展,推广适合山区、农村道路特点的小型客车逐步解决农民群众出行难问题。
  6、县(市)区人民政府要设立创建活动办公室,负责本地区创建活动的具体协调、指导工作。
  (二)乡(镇)人民政府的工作职责
  1、负责辖区道路的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具体实施交通安全宣传教育计划,建立健全本级道路交通安全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完善道路交通安全责任制,实行干部包路段、包车辆和包驾驶人的“人盯人”、“人盯车”“人盯路”的监管责任制,把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的各项措施落到实处。
  2、建立机动车、驾驶人、交通违法、危险路段、事故多发点段等信息台帐,重点对危险路段和事故多发点段、重点驾驶人(多次交通违法或发生过交通事故负有责任的驾驶人)、危险车(报废车辆、非法拼装车辆、无牌无证车辆、超期不年检车辆等)进行排查、登记并落实挂钩管理。
  3、在出行人员较多的节假日期间,组织公安、交通、农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等部门,加强对交通流量大、易发生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路段的管控,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4、设立创建活动办公室,负责辖区创建活动的具体协调、指导工作。同时,根据本地区的实际,指定乡镇干部担任或从社会上招聘专职交通协管员,协助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开展交通安全工作。
  四、相关职能部门的工作职责
  (一)公安部门
  1、依法履行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和执法检查职责,及时向本级人民政府提出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的意见和建议。
  2、大力开展道路交通秩序整顿工作,加大路面执法力度,重点抓好无牌无证、超速行驶、无证驾车、客运车辆超员、货运车辆超载、非客运车辆违法载人以及摩托车交通违法等专项整治,严肃查处各类交通违法行为。
  3、建立完善车辆、驾驶人管理及交通违法、交通事故信息系统,加强对各类道路交通事故原因的调查和分析,定期向相关部门通报事故多发路段、客运车辆及其驾驶人交通违法等情况。
  4、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完善重特大交通事故、危险化学品运输事故的应急处置预案,提高快速反应能力,及时做好公路各类突发事件的救援和善后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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