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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池市人民政府关于我市2005、2006年度西部地区农村寄宿制学校建设工程和2005年度中小学危房改造工程建设进度的通报

  3、建设部门要配合有关部门抓好项目建设全程的监督管理,对项目建设前期报建、报监、招标投标、校园规划、校舍设计等准备工作,要从技术、资金等方面给予支持,能简化的手续尽量简化,能减免的收费尽量给予减免,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指导教育部门按照项目法人责任制、合同管理制等基本建设的管理法规,对项目进行严格管理,确保工程建设质量。
  4、各部门要按照教育部、国家发改委、财政部、建设部《教育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建设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中小学危房改造工程管理的意见》(教财[2004]8号)文件对于各部门的职责明确规定,“教育行政部门侧重负责工程规划制定和组织管理;发展和改革(计划)部门侧重负责按基建程序对工程项目立项审核;财政部门侧重负责工程资金管理;建设部门侧重负责工程建设质量监管”,进一步明确职责,各负其责,加强协调配合。
  三、工作措施
  “2006年度基础教育工程”投资大、项目覆盖面广,时间紧、任务重,必须采取有力工作措施,确保任务的完成。
  (一)自治区要求今年“2006年度基础教育工程”中2005年度下达的项目必须在8月31日前全部完成,并竣工、验收,交付秋季学期使用。2006年度下达的项目必须在12月31日前全部完成,并竣工、验收,交付明年春季学期使用。市教育局已和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签订责任书,并继续采取2005年工程建设中召开赶队会、建设进度每月快报通报、工程建设倒计时、不定期的专项检查、对后进县(市、区)实行行政督查等行之有效的措施。
  (二)进一步完善项目实施责任制。
  各县(市、区)要根据目前土建项目进展情况,排出建设进度时间表,明确责任人,确保按时、按量、按质完成建设任务。各项目县要在2006年5月15日前将各项目建设的时间安排、项目建设挂点的县四大班子领导名单等报市教育局,同时抄报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三)加大工作检查督查力度。
  对于目前未开工的项目,各县(市、区)要尽快采取措施,务必尽快开工,对于土建项目建设进度缓慢的县(市、区),市人民政府将要求各项目县(市、区)主要领导专题汇报工作情况,说明原因。市人民政府将组成督查组,对土建项目建设进度缓慢的县(市、区)进行重点督查。

  二00六年五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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