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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池市人民政府关于我市2005、2006年度西部地区农村寄宿制学校建设工程和2005年度中小学危房改造工程建设进度的通报

  二、工作要求
  (一)各方重视,认识到位,努力工作。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有关部门要坚决贯彻落实2006年3月21日召开的自治区十届人民政府第42次常务(扩大)会议上陆兵主席提出的工作要求,把思想统一到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的决策上来,改变工作作风,真抓实干,采取特殊的工作措施,立即行动起来,大打一场农村基础教育工程土建项目建设的攻坚战。
  (二)提高认识,切实落实工程项目建设第一责任人的责任。
  “2006年度基础教育工程”实施进度的要求是:2005、2006年度西部地区农村寄宿制学校建设工程,2005年度中小学危房改造工程所有土建项目必须在3月底以前全部开工,2005年度西部地区农村寄宿制学校建设工程、2005年度中小学危房改造工程土建项目必须在8月底前全部竣工。2006年度西部地区农村寄宿制学校建设工程土建项目必须在12月底前全部竣工。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部门要排出项目开工建设进度表,面向社会公布,接受群众的检查和监督。要建立责任制,落实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各县(市、区)主要领导是工程项目建设的第一责任人,要切实担负起第一责任人的责任,主要领导要亲自抓,分管领导要具体抓,要根据国家、自治区批复的实施方案,制定每一个工程开工、竣工验收时间表,落实县(市、区)领导挂点项目具体责任制,要协调有关部门力量,落实部门责任,落实建设资金,狠抓建设质量,定期督促检查,对项目建设中的土地征用、报建报监、经费减免等要特事特办,在确保工程项目建设质量的前提下,确保"2006年度基础教育工程”如期竣工。
  (三)强化责任意识,落实部门责任。
  “2006年度基础教育工程”涉及教育、发展与改革、财政等部门,政府要加大协调力度,加强部门协作,共同努力完成今年的建设任务。
  1、教育行政部门是工程实施的具体组织者,要负责落实项目建设的规划、搞好项目实施全过程的具体组织实施工作。根据建设规划、建设要求、建设程序,制定项目的开工、竣工时间表,做好校园建设、土地征用、布局调整规划和工程报建、报监、招标等工程建设前期工作,在有关部门的协作下组织好工程实施全过程的管理工作,确保全面完成“2006年度基础教育工程”建设任务。
  2、财政部门要确保中央、自治区下拨的专项建设资金和市、县(市、区)配套资金的足额及时到位并按照国家要求管理建设资金,确保资金不被挤占、挪用。在国家尚未下达2006年西部地区农村寄宿制学校建设计划的情况下,各县(市、区)要自筹资金用于项目启动,以保证今年的建设任务按时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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