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司法鉴定机构名称应当符合全省统一规范。
3、司法鉴定机构设立后,应当在15日内将《司法鉴定机构设立登记申请表》及相关申报材料一份报省厅法规处备案。
4、《司法鉴定许可证》由省厅委托穗、深两市局分别颁发。
(七)对于此次省政府没有要求下放的“司法鉴定机构住所、负责人、注册资产等事项的变更核准登记” 等行政管理权也一并下放两局行使,具体操作办法按照司法部、省厅有关规定办理。
附件:律师事务所变更登记事项备案材料清单
二00三年一月二十七日
附件:
律师事务所变更登记事项备案材料清单
一、律师事务所律师入伙变更登记备案材料清单
(一)律师事务所加入合伙人登记表1式3份;
(二)入伙人申请书;
(三)律师事务所同意申请人加入的合伙人决议;
(四)申请人居民身份证和户籍材料复印件;
(五)学位、学历证书复印件;
(六)律师资格证书复印件;
(七)律师执业证复印件,(包括证号页和年审注册页);
(八)律师事务所出具的过去3年内工作业绩和执业道德鉴定。
二、律师事务所合伙人退出变更登记备案材料清单
(一)律师事务所合伙人退伙登记表1式3份;
(二)合伙人要求退伙申请;
(三)律师事务所同意申请人退出的合伙人决议;
(四)申请人在退出合伙前与律师事务所债权债务关系结清证明。
三、律师事务所负责人变更登记备案材料清单
(一)律师事务所负责人变更登记表1式3份;
(二)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同意变更事务所负责人的合伙人决议。
四、律师事务所住所变更登记备案材料清单
(一)律师事务所住所变更登记表1式3份;
(二)律师事务所新办公场所的租赁或买卖协议;
(三)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同意变更事务所住所的合伙人决议。
五、律师事务所名称变更登记备案材料清单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变更登记表1式3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