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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池市人民政府关于成立河池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团的通知

河池市人民政府关于成立河池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团的通知


各县(市)、自治县、区人民政府,市直有关单位:
  根据国家《教育督导暂行规定》,为了适应教育发展的需要,更好地贯彻落实桂教督团[2005]7号文件精神,开展对我市各县(市、区)党政主要领导干部教育工作督导考核工作,确保我市教育事业能够健康持续发展,决定成立河池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团。现将教育督导团成员名单及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名誉总督学:蒋明红 市委副书记
  骆宇敏 市人大副主任
  韦凯钟 市政协副主席
  总 督 学:
  林德宏 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副 总督 学:
  陆 程 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
  主 任 督学:
  蒙 权 市教育局局长
  副主任督学:
  韦吉整 市教育局副局长
  谢家才 市教育局副局长
  吴辉军 市教育局副局长
  莫保麦 市教育局纪检组长
  督   学:韦相立 金城江区人大副主任
  莫秋婷 宜州市政协副主席
  彭兆众 罗城仫佬族自治县人大副主任
  韦振泉 环江毛南族自治县政协副主席
  李秋生 南丹县政协副主席
  韦汉群 天峨县政协副主席
  韦陆海 东兰县政协副主席
  王建国 巴马瑶族自治县政协副主席
  卢发强 凤山县人大副主任
  唐毓秀 都安瑶族自治县人大副主任
  韦统朝 大化瑶族自治县政协副主席
  韦荣杰 市教育督导室主任
  孙 斌 市教育督导室副主任
  黎 敏 市教育督导室干部
  韦 东 市教育局基教科科长
  张法林 市教育局办公室主任
  黄绍光 市教育局人事科科长
  闫 江 市教育局职成科科长
  卢建忠 市教育局师范科科长
  伍 宁 市教育局计财科科长
  由市教育督导室负责日常组织协调工作,包括会议通知、文件起草、会议记录、资料归档等。市人民政府督学由市教育局聘任,每届任期3年,可连聘连任,请市教育局办理有关聘任手续。今后,凡是教育督导团成员变动,由市教育局行文通知,报市人民政府备案。

  二○○六年五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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