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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池市人民政府关于开展全市第二季度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

河池市人民政府关于开展全市第二季度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


各县(市)、自治县、区人民政府,市直各有关单位:
  今年以来,在市委、市人民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市各级、各部门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狠抓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深化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巩固安全生产基础工作,促进全市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好转。一季度,全市安全生产事故起数、死亡人数、受伤人数、直接经济损失与去年同期相比均呈下降趋势。但是,天峨县4月20日发生的农用车非法载客致8人死亡10人受伤的恶性事故,给我们再次敲响了警钟。为了巩固我市来之不易的安全生产稳定形势,彻底排查隐患,切实防范特大事故的发生,保障“五?一”黄金周期间的安全生产,决定立即开展我市第二季度安全生产大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大检查的范围和内容
  这次安全生产大检查,主要是对重点地区、重点行业和重点部位开展一次拉网式的大检查。重点检查各地各部门五一黄金周及雨季各项安全生产工作的落实情况、各级领导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重大危险源监控情况、事故隐患排查整改及重大事故应急救援措施等情况。具体要求:
  (一)切实抓好“五一”黄金周交通安全管理工作。交通运输安全监管部门要加强节日期间的安全检查,要做好运输工具的安全检查检验工作,防止运输工具带病运行;严厉查处无证驾驶、超速超载、酒后驾驶、疲劳驾驶等违章行为,坚决制止客车超载超速,坚决制止农用车、货车违章载客,杜绝乘客非法携带易燃、易爆、剧毒等危险品搭载客运交通工具,确保节日交通运输安全。
  (二)切实抓好旅游景点检查管理工作。各级旅游部门要加强对旅游企业、旅游景区、游乐设施及游客运载工具的安全检查和监督管理,要保证旅游线路、游乐设施安全完好,各种安全标志齐全,达不到安全要求的,一律停止运营。
  (三)切实抓好煤矿、非煤矿山的安全检查管理工作。各级安监、国土资源等部门要切实加强对煤矿企业的检查监管,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要采取措施坚决制止超能力生产,督促企业做好“一通三防”和防治水患工作,防止瓦斯和透水事故的发生。同时,要从严监管各类地下采矿及露天采场,确保安全生产。要坚决严厉打击非法采矿行为,对依法关闭和取缔的小煤矿要加强巡查,防止死灰复燃;对停产整顿的矿井,要严格落实整改责任,坚决杜绝借整改之机生产;对正常生产的煤矿,要严格落实“以风定产、监测监控、先抽后采”的十二字方针,严格执行采掘作业规程和安全生产各项规章制度,防止突击生产和超能力生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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