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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池市人民政府关于成立河池市救灾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三) 组织指导灾后恢复生产、重建家园工作。
  三、领导小组办公室的职责
  领导小组办公室在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协调有关部门做好救灾具体工作。其主要职责是:
  (一)负责全市救灾的综合协调工作,及时了解掌握灾情和各地抗灾救灾工作情况,向领导小组汇报,为领导小组决策提供依据,并通报各有关单位;对抗灾救灾经费使用方向提出建议。
  (二)组织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对重大灾情进行预测分析、评估研究,指导全市的救灾工作;督查领导小组决策的贯彻落实情况。
  (三)会同有关部门制订防灾减灾、抗灾救灾事业的发展战略规划和开展防灾减灾知识的宣传。
  (四)每年4月份组织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分别对所联系的县(市)区的救灾准备及相关工作情况进行检查。
  (五)指导各县(市)区进行救灾应急预案的演练。全市发生特大自然灾害(约三分之一以上县市区受灾)时,启动市级救灾应急预案。
  (六)加强与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的联系,互通情况,密切配合,加强协作。
  (七)承办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日常工作。
  四、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职责
  市委宣传部:负责组织指导各新闻媒体宣传报道抗灾救灾和灾后恢复生产、重建家园工作。
  市经委:负责协调相关部门做好救灾应急和恢复生产所需物资的供应。
  市民政局:负责核查和统一发布灾情;负责灾民的安置和生活救济,做好灾前的衣被、帐篷等救灾物资应急储备;负责救灾捐赠的组织、接收和管理,对救灾款物和救灾捐赠物提出分配方案,并检查督促落实到位;指导灾民住房重建工作。
  市财政局:负责市本级应急救灾资金的准备,会同相关部门及时下拨各项救灾资金,监督救灾款的管理和使用。
  市水利局:负责提供受灾地区江河的水情,特别是发生严重的洪涝灾害时,及时提供河堤防、水库、闸坝、水电站等水利设施的受灾情况。
  市交通局:负责提供公路交通的受灾情况,及时恢复被毁坏的公路、桥梁等有关设施。
  市建规委:负责指导灾后灾民住房重建的规划、设计和质量监督。
  市国土资源局:负责灾后公共设施和灾民住房重建用地的审批,并提出建房用地费用的减免政策。
  市公安局:负责灾区治安、交通管理和安全保卫工作,预防和制止各种破坏活动,保证救灾工作顺利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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