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市直各部门具体的职责分工。
1、市经委负责(1)单位工业增加值能耗(吨标煤/万元)、单位工业增加值取水量(立方米/万元)、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率(%)、工业用水重点利用率(%)等循环经济指标体系(2005年实际、2010年预计)的数据以及这些指标的注译;(2)节约能源、节约用水、节约原材料,加强资源综合利用等为主要内容;(3)第二产业循环经济发展重点,主要以化工、有色、黑色、林业、制糖、酿酒、钢铁、冶炼、电力、建材、机械、建筑等行业循环经济;(4)重点发展示范区域优先建设项目以及试点示范企业,清洁生产企业,主要以:热电联产项目、有色金属行业、制糖行业、林产行业、化工行业、钢铁行业、建材行业等项目内容;(5)我市在循环经济发展中存在的制约因素以及循环经济发展成效与经验等方面的材料。
2、市统计局负责:(1)年人均gdp(元/人)、城镇居民年人均可支配收入(元/人)、农民年人均纯收入(元/人)、第三产业从业人口比重(%)等指标体系(2005年实际数2010年预计)的数据以及这些指标的注译;(2)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现状。
3、市农业局负责:(1)秸秆综合利用率(%)、化学氮肥施用量(折纯、千克/公顷)、农药使用量(折纯、千克/公顷)、农村沼气用户比例(%)指标体系(2005年实际、2010年预计)的数据以及这些指标的注译;(2)循环型农业发展重点,主要反映生态农业、种养殖业、沼气农业、无公害和绿色食品、生态农业园区等方面内容材料;(3)生态农业示范县、示范乡镇、示范村建设和农村生态能源开发项目、农业园区、生态项目等;(4)开展农业废弃物综合利用技术推广应用等方面材料。
4、市环保局负责:(1)单位gdp的so2排放强度(千克/万元)指标体系(2005年实际、2010年预计)的数据以及这些指标的注译;(2)可再生能源开发项目、环保产业项目等内容;(3)开展环境综合整治和创建环保模范县市单位活动等材料。
5、市政管理局负责:(1)城市垃圾分类收集(%)、城市垃圾无害化处理率(%)、城市生活污水集中处理率(%),指标体系(2005年实际、2010年预计)的数据以及这些指标的注译;(2)城市污水处理、水处理中水回利用、城市污水处理回收利用、废弃物回收项目等材料。
6、市建规委负责:(1)建筑节能和墙体材料等项目等材料;(3)我市建筑行业技术和实施示范的领域的材料。
7、市国土局负责:(1)节约利用土地的政策、城市建设和基础设施建设用地定额指标,完善土地管理制度、土地开发、建房项目等为主要内容的材料;(2)合理开发和节约使用矿产资源,指导废弃矿山生态环境的治理和恢复为主的材料;(3)地质环境的保护与治理,完善土质灾害预警预报和群测群防系统建设为主的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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