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全面建设阶段(2011-2020年)
生态市建设各项工作全面推进并走上健康发展的轨道。推进新型工业化和调整优化经济结构进一步取得成效,生态效益型经济形成规模,经济增长质量明显提高,综合实力和竞争力进一步增强;资源的高效利用和循环利用体系基本建立;生态环境质量继续改善,生态安全保障体系基本形成,人居环境初步达到优美舒适的要求。全社会的生态文明观和文明发展观初步形成,生态文化深入人心,生活水平明显提高,社会福利和公益设施基本完善,大多数指标达到国家生态市建设指标要求,可持续发展能力进一步提高,经济、社会和资源环境复合生态系统向良性循环转变。半数以上县(市、区)达到生态县(市、区)目标。
(三)提高完善阶段(2021-2025年)
生态市建设主要目标任务基本实现。生态效益型经济体系基本建成,经济结构优化、产业布局合理,生态效益型产业和环境友好型产业在国民经济中占主导地位。生态环境质量处于全区前列,良性生态环境系统建立并得到巩固。优美舒适的人居环境基本建成,生态文化发展繁荣,生态文化促进人的全面发展和社会全面进步的作用进一步显现。全市经济社会与人口、资源、环境协调发展,全面建成小康社会。
六、生态市建设启动阶段的主要工作安排
生态市建设启动阶段的主要工作包括建机构、谋思路、编规划、造舆论、做决议、选试点等。计划用1年左右的时间完成生态市建设启动阶段工作。
(一)建立统一高效的组织体系
生态市建设是一项长期的、庞大的系统工程,需要在市委、市人民政府的统一领导下,调动方方面面的积极性,形成上下紧密联系和各行各业相互配合、齐抓共建、整体推进的局面,以发挥整体效益。
1、为加强生态市建设工作的领导,市委、市人民政府成立以市长为组长的生态市建设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河池市环保局),作为生态市创建工作的专门办事机构。
2、建立联络员制度。为加强工作联系和信息调度,拟建立生态市建设联络员制度。联络员由生态市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确定一位相关科室负责人担任。
3、成立顾问组。聘请区内、市内有关领导和知名专家组成顾问组,在生态市建设中发挥咨询、指导作用。
4、制定生态市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工作职责和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职责。
6、参照市级的做法,各县(市、区)应建立相应的组织机构,领导和组织推进生态县(市、区)建设。
(二)编制生态市建设规划纲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