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池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河池生态市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县(市)、自治县、区人民政府,市直有关单位:
《河池生态市建设工作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六年三月三十一日
河池生态市建设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市委、市人民政府关于建设生态河池的战略决策,确保全面、扎实、有序地推进河池生态建设工作目标的实现,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生态市建设的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统领经济社会发展全局,以人与自然和谐发展为目标,以提高人民生活水平和生活质量为根本出发点,以体制创新、机制创新和科技创新为动力,在加快富民兴市、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进程中,坚持以人为本,努力转变经济增长方式,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发展,加快新型工业化步伐,大力发展生态经济,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培育和弘扬生态文化,全面促进经济社会与人口、资源和环境的协调发展,走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的文明发展道路。
二、生态市建设遵循的原则
(一)尊重规律,协调发展的原则。始终坚持加快发展与遵循自然规律、经济规律和社会发展规律相一致,正确处理经济社会发展与生态环境保护的关系,加快改变经济增长方式,努力实现经济社会发展与人口、资源、环境相协调,促进区域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
(二)科教支撑,不断创新的原则。充分发挥科技作为第一生产力和教育的先导性、全局性和基础性作用,加快科技创新步伐,大力发展各类教育,强化人力资源开发和人才培养,切实增强生态市建设的科教支撑能力,通过可持续发展战略与科教兴市战略的紧密结合,不断提高生态市建设的水平和科技含量。
(三)统筹规划,分步实施的原则。坚持全局观念,根据生态市建设总体目标和城乡一体化要求,统筹规划,合理布局,分类指导,突出重点,分步实施,务求实效。依据生态功能分区和各地特点,从实际出发,选择重点领域、流域、区域进行突破,先易后难、循序渐进地全面推进生态市建设。
(四)政府引导,市场运作的原则。政府加大投入,法制规范,强化监管,发挥引导作用,提供良好的政策和公共服务。充分运用市场机制,调动企业、社会组织的积极性与创造性,建立多元化的投资机制和运行有效的生态保护补偿机制。
(五)公众参与,开放合作的原则。综合运用政策、法规、宣传教育等手段,努力营造社会公众广泛参与生态市建设活动的良好氛围。加强对国外、区外的开放和相互合作,积极参与经济全球化和区域经济一体化进程,利用国际、国内两个市场和两种资源,从更大的空间范围内谋划和推进生态市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