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池市人民政府关于大力推进职业教育发展与改革的实施意见
为了进一步贯彻落实《
国务院关于大力发展职业教育的决定》(国发[2005]35号)和《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大力发展职业教育决定的实施意见》(桂政发[2005]58号),为培养培训大批高素质劳动者和技能型人才,适应建设富裕河池、文化河池、生态河池、平安河池的迫切需要,现就大力推进职业教育发展与改革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把职业教育发展作为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基础和教育工作的战略重点
(一)大力发展职业教育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大力发展职业教育,加快人力资源开发,是落实科教兴市战略和人才强市战略,推进我市工业化、城镇化进程、解决“三农”问题、促进就业再就业的重大举措;是全面提高国民素质,把我市巨大人口压力转化为人力资源优势,提升我市总体实力、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途径;是贯彻党的教育方针,遵循教育规律,实现教育事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必然要求。在新形势下,各县(市、区)、各部门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把加快职业教育、特别是加快中等职业教育发展与繁荣经济、促进就业、消除贫困、维护稳定、建设先进文化紧密结合起来,增强紧迫感和使命感,采取有力措施,大力推动职业教育快速健康发展。
(二) 大力发展职业教育的现实意义。实施科教兴市、人才强市战略,实施通道经济发展战略,推进富裕河池建设,急需解决生产一线劳动者素质偏低和技能型人才短缺问题;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加快农业产业化进程,急需培养数以万计的有文化、懂技术、会经营的农民;加快县域经济发展,壮大劳务经济,急需扩大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规模;实施积极的就业政策,把扩大就业摆在经济社会发展更加突出的位置,急需广泛开展以提高职业技能为重点的成人继续教育和再就业培训工程;实行教育合理分流,完善国民教育体系,急需对大量新生劳动力进行职业技能培训和创业培训。
二、明确目标任务,以服务建设和谐河池为宗旨,大力培养高素质劳动者和高技能专门人才
(三)职业教育发展与改革的目标。要在进一步普及和巩固义务教育的基础上,大力发展职业教育,加大工业化人才培养力度,为“工业兴市”提供人才保障。在高中教育阶段,要重点发展中等职业教育,扩大高等职业教育和培养高级技工、技师的规模。通过五年的努力,逐步建成一个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满足人民群众终身学习需要,与市场需求和劳动就业紧密结合,校企合作、工学结合、产教结合,结构合理、形式多样,灵活开放、自主发展,推动技术进步和经济发展,富有河池特色的现代职业教育体系。继续完善“在国务院领导下,分级管理、地方为主,政府统筹、社会参与”的职业教育管理体制,逐步形成“政府主导,依靠企业、充分发挥行业作用,社会力量积极参与,公办与民办共同发展”的多元化办学格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