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池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2005年度劳动和社会保障工作先进单位的决定
2005年,我市劳动和社会保障系统在市委、市政府和自治区劳动保障厅的领导下,在全市就业和再就业形势十分严峻、各项社会保险扩面征缴难度加大的情况下,劳动保障部门以人为本,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大就业再就业、完善社会保障体系、协调劳动关系和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等工作力度,确保劳动保障工作和谐稳定,确保全市社会保险待遇按时足额支付,各项工作顺利推进并取得了新的成绩,为我市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作出了积极贡献。
为表彰先进,促进工作更快发展,经认真考评,严格审核,市人民政府决定,对金城江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南丹县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天峨县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大化瑶族自治县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等四个单位予以表彰,授予 “河池市2005年度劳动和社会保障工作先进单位”荣誉称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