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企业治乱减负工作机构建设、工作制度建设的情况。
我市各级政府对减负工作和减负责任高度重视,市、县两级成立有企业治乱减负工作领导小组,市企业治乱减负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调整充实到17家,各县(市、区)企业治乱减负工作领导小组由县政府分管领导担任组长,部分乡镇还建立有企业负担监测联系点,减负工作做到有机构、有人员、有办公地点、有经费保障。
市、县两级政府及相关部门严格依法行政,已经初步建立了治乱减负工作制度、检查制度、配合制度、责任追究制度和农民负担监测管理制度,对重大项目还建立跟踪监督制度和举报制度。
二、当前全市企业治乱减负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工作开展不平衡。个别地方和基层部门,对企业减负工作的重要性认识不足,工作开展力度不够,协调不到位,工作不扎实,直接影响到企业减负工作的成效。有些还只停留在宣传发动上,具体整治措施不力,实际效果不明显,甚至有些县的工作机构尚未明确。
(二)一些部门收费行为不规范,乱收费现象还时有发生,有些部门的干部服务态度差。特别是非公有制企业隐性负担相当重,非公有制企业反映比较强烈。检查中企业和群众反映的问题主要有:
1、东兰县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站继续收取国家明令取消的建筑检测实验费,收取金额69250元(截止2005年5月25日,该站已退还29098元,余下金额有关部门正在处理当中)。
2、部分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反映一些县的工商部门在企业年检时有强制收取会费的行为。
3、部分企业反映环江县质量技术监督局2004年已收取较高的培训费,但至2005年检查组检查时仍未得到培训。还有部分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反映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在台称等各类仪器的检测上收费标准上下幅度过大。
4、部分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反映,凤山县餐饮具消毒中心收费标准不公示,收费也不开具自治区统一印制的发票。
5、部分县的自来水公司反映县防疫站等监管单位拖欠企业水费不交。
6、有些执法部门的干部执法态度差。有外来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反映大化县地税部门的一些干部在收税过程中简单粗暴,说“交得了税你就继续干,交不了税你就滚”的话,很伤业主的心。一些车主反映交警部门执法罚款就高不就低,而且透明度不够。
(三)部分企业仍心存疑虑,不敢大胆抵制“三乱”行为,不能依法保护自身利益,增加了治乱减负工作的难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