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加大宣传工作力度,营造社会各界广泛参与和加强监督的良好社会氛围。
1、各地要提高认识,加强领导,采取有力措施做好宣传工作。把党和政府这项惠及数以千万计农村家庭和学生的“民心工程”向广大农民群众宣讲,把党和政府的温暖送到千家万户,做到家喻户晓。要在短时间内,切实让农民群众、教师、学生都了解中央的政策,使各项政策的执行能够得到广大人民群众和社会各界的支持和监督。
2、各地要组织力量编写宣传手册,发放到农村每所学校。学校、村委会要根据宣传手册内容,利用校务、村务板报等形式进行宣传。开学时,要组织学校举行相关仪式,同时对学生进行爱国主义教育,教育学生热爱党、热爱社会主义,勉励学生勤奋学习、报效祖国。
3、在春秋两季开学前后,县(市、区)教育、财政部门要通过广播、电视、报刊等新闻媒体大张旗鼓、多形式地开展这项宣传工作,协助和引导新闻工作者深入农村、农户,学校进行采访,以多种形式反映改革的成效,反映农民、教师和学生的心声。
4、充分发动、紧紧依靠广大教师开展宣传工作。教育部门组织学校、老师进行相关政策培训,认真学习领会国家和自治区有关政策、文件精神,熟悉、掌握免除学杂费的范围及内容。鼓励和组织校长、教师成立政策宣讲团,深入农户家中、田间地头向农民宣讲中央的政策,要在乡镇、村屯进行符合当地特点的宣传活动。要以农民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设计一批宣传画、宣传图片;组织学校张贴到村屯的中心位置。
四、实施的工作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2006年1月23日之前。按照《通知》要求,市人民政府成立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制定全市总体实施方案,市教育局、财政局再结合各自的职责,分别对各县(市、区)教育、财政部门,就相关的具体工作进行布置。
(二)前期准备阶段:2006年1月23日至2月10日,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按照市的总体部署,成立工作机构,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把国家和自治区的有关政策及时传达到财政、教育等相关部门及所有农村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并部署他们做好相关准备工作。
(三)组织实施阶段:为了确保2006年春季学期开学后的学校正常运转,自治区将在2006年2月6日前把中央和自治区财政安排的春季学期免学杂费经费及公用经费补助通过专项调度下拨市财政;市财政在2月8日前把自治区下拨的春季学期免学杂费经费及公用经费补助通过专项调度下拨所辖各县(市、区)财政部门;各县(市、区)财政部门在2月13日前将自治区下拨的春季学期免学杂费经费及公用经费补助拨入教育局专户;各县(市、区)教育部门在2月18日以前负责将经费拨付各学校,以确保春季学期开学后学校的正常运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