贺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切实做好春季暨“五一”黄金周防火安全工作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今年以来,特别是进入春季以来,全国、全区火灾形势严峻,我市火灾形势也不容乐观。一季度,全市共发生火灾22起,死亡3人,受伤1人,受灾19户,烧毁建筑1549平方米,直接经济损失50 .5万元。当前,正直春季火灾多发时期,且“五一”黄金周将至,预防和遏制重特大火灾尤其是群死群伤恶性火灾事故的发生,努力为人民群众欢度节日,创造一个安定、祥和的消防安全环境,是各级政府、各个部门义不容辞的责任。现就加强节日期间消防安全保卫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强化措施,切实做好节日期间的消防安全工作。今年以来,各县(区)、各部门按照市人民政府的统一部署,深入开展了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发现并整改了一大批火灾隐患,有效地预防和遏制了重特大火灾事故的发生。但是我们也必须清醒地看到,当前的火灾形势不容乐观,火灾隐患仍大量存在。随着“五一”黄金周的到来,人、财、物流动加快,宾馆、饭店、商场等公共场所以及旅游景区景点的参观人员将会大幅度增加,诱发火灾的因素也相应增多,一旦发生火灾极易造成群死群伤的严重后果,对社会稳定和我市的经济发展将会造成不良影响。因此,各县(区)、各个部门要牢固树立“人民生命至上,火灾隐患必除”的指导思想,坚决克服松懈麻痹、畏难厌战情绪,切实增强大局意识、政治意识、忧患意识和工作责任感、紧迫感,把节日期间的消防安全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作为当前工作的重中之重来抓,切实做到思想、领导、责任、组织、奖惩“五落实”,确保认识、部署、措施、落实“四到位”,坚决预防重特大火灾特别是群死群伤恶性火灾事故的发生。
二、突出重点、落实责任,全面、深入开展消防安全检查。各县(区)、各部门特别是有关责任单位要针对“五一”黄金周期间消防安全工作的特点,以节日庆典活动、旅游景区(点)及相关的住宿、餐饮、购物、文体演出、休闲娱乐等人员密集场所为重点,深入开展消防安全检查工作。
一是迅速组织辖区单位、场所(4月24日至28日)开展全面深入的消防安全自查自纠活动。要重点检查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是否畅通,建筑消防设施是否完整好用等情况。对检查发现的火灾隐患,要严格落实整改责任制,逐项明确整改责任人、完成时限,并严格落实整改期间的各项防范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