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贺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市长、副市长工作分工的通知

贺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市长、副市长工作分工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副处级以上单位:
  现将市长、副市长的工作分工通知如下:
  根据宪法和地方组织法的规定,市人民政府实行市长负责制,副市长协助市长工作。
  陈利丹市长
  领导市人民政府全面工作,负责机构编制、监察、财政、审计工作。
  主管人民武装委员会、国防动员委员会、机构编制委员会、财政局、监察局、审计局。

  潘志金副市长
  负责市人民政府常务工作,协助负责财政、审计、监察方面工作,负责发展改革、国有资产管理、金融等方面工作。
  分管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物价局)、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监察局(政务公开办公室)、财政局、审计局、统计局、市直机关服务中心(机关事务管理局)、市委市政府接待办公室、市驻梧州管理处等驻外机构和市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分管和协调市人大议案、政协提案办理和市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以及金融保险证券机构等有关工作。

  刘建军副市长
  负责文化、教育、商务、旅游、招商促进等方面工作。
  分管市教育局、文化局、广播电视局、商务局(贸促会)、旅游局、招商促进局、政务中心管理办公室(投资投诉中心)。
  分管和协调市新闻单位、驻贺新闻单位、贺州学院、电大贺州分校、梧州海关、梧州边防检查站、广西出入境检验检疫局贺州办事处、市商业集团、物资集团、烟草公司、盐业公司、石油公司。
  联系市工商联、梧州农业学校。

  秦全贵副市长
  负责工业、环保、劳动保障、安全生产、信息产业等方面工作。
  分管市经济委员会(中小企业局)、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环境保护局、二轻城镇集体工业联合社、旺高工业区管委会、平桂矿区管理处。
  分管和协调市信访办公室、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质量技术监督局、无线电管理处、邮政局、电信公司、移动公司、联通公司以及其他中直、区直企业。
  联系市保密局、总工会。

  农晓文副市长
  负责农业、水电、林业、扶贫、民族、民政等方面工作。
  分管市农业局、林业局、水利电力局、民族事务委员会、民政局、粮食局、水产畜牧局、农机事业局、供销合作社、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水果办。
  分管和协调市残疾人联合会、宗教事务局、气象局、中央储备粮贺州直属库、电网公司贺州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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