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立面试考官组。面试考官组成员由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领导或代表15人组成。面试考官7人,在面试当天从面试考官组成员中随机抽取,也可按岗位专业界别从人事考试面试考官库中随机抽取产生。政府人事行政部门可根据实际情况和工作需要委派人员作为面试考官。招聘岗位专业性较强的,应邀请有关专家参加,专家成员的比例不得少于考官总数的三分之一。招聘单位考官人选须报其主管部门核准。考官须进行岗前培训,合格后上岗。培训工作由政府人事行政部门负责。
由政府人事行政部门牵头,逐步在具备条件的区域、行业建立面试考官库,做到面试考官随机抽取。
对应聘工勤岗位的人员,应根据需要重点进行实际操作能力测试。
(六)考核。招聘单位根据应聘者的面试成绩,由高分至低分按1:1.5比例确定考核人选。考核内容主要包括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勤政廉政等情况;考核结束应形成书面材料,确定考核意见。考核工作由事业单位及其主管部门负责。
(七)体检。招聘单位对考核合格人员中,以面试成绩由高分至低分按招聘岗位数1:1确定体检人选,到县级以上具有相当资质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体检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的体检标准,有行业体检标准的按行业标准执行,但预先在《招聘简章》中予以明示。如应聘人员体检不合格的,招聘单位可提出申请,经主管部门同意,并报市政府人事行政部门批准,可从考核合格人选中按面试成绩由高分至低分依次递补。
(八)公示。招聘单位领导班子集体讨论确定拟聘人选,经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由招聘单位公示,公示期一般为7天。公示期间对拟聘人员有异议的,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应及时进行复查。
(九)审批。经公示无异议的人员,市直事业单位向其主管部门呈报聘用材料,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报市政府人事行政部门审批;县(区)事业单位,经其主管部门和县(区)政府人事行政部门审核同意后,由县(区)政府人事行政部门报市政府人事行政部门审批。聘用材料包括:进入面试人员花名册;《柳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审批表》;考核材料及结论;体检表;公示结果。
(十)聘用。经市政府人事行政部门批准聘用后,凭《事业单位聘用通知书》按管理权限办理入编、聘用等相关手续。
(十一)市政府人事行政部门按岗位建立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候聘人员信息库。对进入面试而未被聘用的应聘人员分岗位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原则候聘,自成绩公布之日起一年内,如有事业单位因工作需要选聘,经主管部门审核并报市政府人事行政部门同意,可免笔试,直接由用人单位按规定程序进行面试、考核、体检、公示,合格者可按管理权限办理相关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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