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进依法治税加强税收管理工作的通知

  断提高税收旺管的质量和效率。
  (六)加大税收稽查力度,严厉打击涉税违法犯罪行为。各级税务部门要加大执法力度,进一步提高税务稽查工作质量和效率,实现以查促管、管查互动,充分发挥税务稽查的震慑作用。要对伪造、倒卖、虚开发票,利用做假账、账外经营等手段偷逃税款和利用虚假资料骗取减免税、退税等违法行为作坚决斗争,对恶性虚开发票、偷逃税款以及骗税案件要依法从严打击。
  (七)不断改善纳税条件和环境,优化纳税服务。各级税务机关要切实转变干部作风,加强行政效能建设,不断增强服务意识,提高服务水平。要本着便利旺管、降低成本、服务纳税人的原则,营造和谐旺纳关系,加强纳税服务平台建设,优化旺管业务流程,健全和完善纳税服务体系。要积极推行“纳税信用等级”评定制度,提高纳税人诚信纳税意识和社会纳税遵从度。要通过公开办税制度,及时把纳税人的权利和义务、税收法律、法规和政策、纳税程序等对外公布。要认真落实税收优惠政策,充分尊重和保护纳税人的合法权益。要加强与纳税人的交流与沟通,广泛听取纳税人的意见和建议,不断改进纳税服务。要通过建立首问负责制、限时办结制和责任追究制等制度,加强税收旺管队伍建设,完善税收管理员工作制度,加强税收旺管的监督,全面落实税收执法责任制,严肃查处旺税人员的违法违纪行为。
  三、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健全社会共同协税、护税的综合治税体系
  (一)加强对税收工作的组织领导。各级政府要建立健全税收工作领导责任制,加大组织协调力度,形成“政府领导、财税主管、部门配合、司法保障、社会参与”的综合治税机制。要建立和完善综合治税协调会议制度,加强各职能部门的协调,支持税务部门与有关部门建立涉税信息定期比对和交换制度,协调解决委托代旺、旺管范围、旺管权限等方面的问题。要带头依法治税,防止收取过头税以及转、引、买、卖税等非法行为的发生。要建立完善奖励机制,对税收任务完成得好的地区以及在税收旺管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的部门给予表彰和奖励。
  (二)建立部门间协调配合的税收旺管机制。各部门要在职责范围内,大力支持税收旺管工作。发展改革委、经委、民政、财政、劳动保障、商务、审计、统计、工商、质监、信息产业、海关等部门要加强信息的交流,及时向税务部门提供相关涉税信息,不断拓宽涉税信息来源渠道;教育、文化、广播电视等部门要积极支持和配合税务部门开展税收知识传播和税法宣传工作,增强纳税人依法纳税观念和自觉诚信纳税意识,促进社会对税收工作的关心、理解和支持;各级司法部门要大力支持税务部门依法旺税,及时查处税务部门移送的涉税案件,对妨碍公务,殴打、侮辱、刁难旺税人员的,要依法依规予以处理;金融部门要严格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旺收管理法》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按照税款优先的扣款顺序,支持税务部门依法扣缴税款;公安、交警、农机等部门要根据税务部门的要求,及时提供车辆登记管理信息,配合税务部门加强车辆税收管理;国土资源、建设、规划等部门要根据财税部门的要求,及时提供房地产交易信息,配合税务部门加强房地产税收管理。
  (三)构建社会综合治税体系。各级政府要加快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倡导依法诚信纳税,督促辖区内各街道办事处、村委会、城市社区等基层单位和个体劳动者协会、私营企业协会等社会团体积极做好协税护税工作,建立社会综合治税管理新体系,使全社会都来关心和支持税收,要做好依法委托代旺、代扣、代缴税款,加强综合治理,防止税收流失。


第 [1] [2] [3] 页 共[4]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