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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南宁市安全生产“十一五”规划的通知

  为完成“十一五”安全生产的主要任务,“十一五”期间,我市主要完成以下七项安全生产重点工程。经测算,总投资489亿元。资金来源主要是通过政府投入和相关企业投资的办法解决。其中安全生产执法装备建设、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建设、安全生产信息系统建设及涉及公共安全的隐患整治、安全防护工程等项目投资以政府投入为主导,同时争取国家和自治区扶持;企业生产、安全设施投入和科研机构基础投入以企业单位投资为主,政府给予政策和资金扶持。
  (一)安全生产执法装备建设工程
  加强各级安全生产综合监管机构和其他负有安全生产职责机构的装备建设,保证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必需的硬件。配置与完善市、县安全生产监管部门的专用执法车辆和行政执法专用设施、工具;配置现场监督检查、取证、检测专用设备,高危行业安全监察、监测专用装备;市、县(区)两级装备应急救援车辆和相关装备;改善提升县(区)安全生产监管部门办公条件;完善城市消防站,按标准配备消防装备,重点装备市级城市消防特勤队;建设完善建筑安全监督、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农机安全监理等机构的基础设施。完善道路交通管理机构安全管理和执法装备。该工程规划投资5000万元。
  (二)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建设工程
  依托南宁市城市应急联动中心建设市级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指挥中心;县(区)建成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指挥中心;实现自治区、市、县三级指挥中心信息网络系统联网;建立完善市矿山救援中队、危险化学品事故救援中队;建设一个市级安全生产应急救援培训基地、每县建成一个安全生产综合性救援队伍和训练基地;建成危险化学品、矿山和重大危险源监测预警和信息指挥决策系统;完成应急物资数据库建设、应急专家库建设;组织开展应急救援预案规范编制工作,建成市级应急救援预案库系统;实施市、县专业应急队伍装备提升工程。以上建设工程规划投资1亿元。 (三)安全生产信息系统建设工程
  建成市、县(区)、乡镇(街道)、社区(村)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市安委会成员单位、企业联网的安全生产信息管理系统;建成符合数据实时更新、状况实时监测的重大危险源监控系统,重大危险源监控点覆盖整个行政辖区,实现重大危险源分级监控和实时监控;建成重大危险源、重大事故隐患数据库;建成安全生产行政执法系统、行政许可事项管理系统、事故调查处理系统、事故快报及统计分析汇总系统、安全生产培训系统、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公系统和电子政务系统。该工程规划投资1亿元。
  (四)安全生产科技支撑体系工程
  依托科研机构、大中专院校、企业研发基地建设市级安全生产课题研究中心和安全生产实用技术研发基地;培育建设具有事故灾害预防与事故技术鉴定能力的安全生产技术机构;依托社会团体中介机构设立安全科学研发与推广中心;培育建设具有职业危害监测技术能力的中介机构。规划投资5000万元。
  (五)矿山安全生产灾害治理工程
  全面实现矿山主要灾害治理,预防矿山瓦斯爆炸、火灾、井下透水、采空区垮塌、尾矿坝垮塌、边坡塌方等方面的重特大事故。实施煤矿“一通三防”、粉尘灾害防治、防治水害、机电设备、供电等系统改造工程;实施非煤矿区防透水、地压灾害事故的预防工程、中小型矿山通风防尘等系统的改造工程;实施推广采石场中深孔爆破技术工程。实施煤矿瓦斯数字化集中监控、井下作业人员定位系统建设工程。规划投资30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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