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种设备:建立健全特种设备法制体系、动态监管体系、安全责任体系、安全评价体系和应急救援体系。构建部门依法监管、企业全面负责、政府督促协调、社会广泛监督的特种设备安全工作格局。加强特种设备基层监管能力建设,改善监管条件,形成规范完善的特种设备安全运行和监管的法治秩序。开展压力容器、压力管道、锅炉、危险化学品承压罐车、起重机械以及取缔土锅炉、简易电梯等特种设备专项整治。
(二)加快安全生产法制建设
组织制定有关矿山、烟花爆竹、旅游等行业安全管理以及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安全生产培训教育、重大危险源监控、重大事故隐患整改、事故报告与调查处理、安全生产行政执法等方面的地方性法规或规范性文件,进一步健全安全生产法制体系;完善安全生产行政决策、行政许可、监督检查、事故处理、行政复议、行政处罚、执法统计分析等系列规章制度和程序性文件,完善安全生产行政程序,严格依法行政;改革安全生产办事制度,提高行政效能,优化安全生产行政服务。
(三)完善安全生产监管体系
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监管体系,在市、县(区)两级逐步建立安全执法监察队伍,完善村(社区)安全监管的方式和途径,健全市、县(区)、乡镇(街道)、村(社区)四级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形成适应建设区域性国际城市要求的安全生产监管体系。加大改善各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工作条件的投入,提高安全生产监管整体水平,逐步建立起安全生产技术、应急救援、宣传教育、信息服务四个支撑体系,形成“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企业全面负责、群众监督参与、社会广泛支持”的监管格局。
(四)提升安全生产技术保障能力
大力培育和发展安全生产中介服务市场。培育一批安全评价、安全咨询、检测检验等中介机构,充分发挥注册安全工程师等安全生产执业人员的作用。争取“十一五”期末,全市安全生产咨询服务机构实现快速发展,业务范围涵盖非煤矿山、煤矿、危化品、机械、冶金、纺织、电力、建筑等行业;规范安全生产培训机构,培育一批具有针对性的安全生产培训机构,每县至少建成一个安全生产培训机构;积极培育我市安全生产设备设施性能检测检验中心;建成市级安全生产专家库,设立煤矿、非煤矿山、交通运输、危化品、烟花爆竹、建筑、冶金冶炼、消防、职业病防治等专家组。促进安全产业发展,加快科技成果转化,推动安全生产科技产业化,鼓励企业开发安全生产实用技术和科技产品,进行特种劳保用品研发和生产,通过政策扶持产、供、销、科研一体化劳动用品生产企业和劳动防护用品交易市场,逐步实现劳动用品生产和流通的规模化、集中化和规范化。
(五)完善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体系
建立和完善市、县(区)应急管理机构,依托南宁市城市应急联动中心构建安全生产应急救援系统,同时加强县(区)应急救援体系建设,实现生产安全专业应急体系与市应急救援体系的有机结合和协调统一,形成既符合分级负责、属地为主处置,又达到统一指挥、迅速联动、快速响应要求的应急运行机制。加强矿山、危险化学品专业应急队伍和装备建设,完善监测预警和信息指挥决策系统,提高应急能力和决策水平,提高突发事件应急能力;适时修正各类应急救援预案,规范各级政府、各部门和企业应急救援预案的编制,建立健全全市应急救援预案库。建成各类突发事件应急专家库,建立应急救援培训基地,整合应急救援资源,形成完整的应急救援资源体系。
(六)加快安全生产信息化建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