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十一五”重点行业和领域目标(与“十五”期间统计数据平均值相比)
煤矿:百万吨死亡率控制在3.89以下;
非煤矿山:死亡人数下降20%以上;
危险化学品:事故死亡人数下降10%以上;
烟花爆竹:事故死亡人数下降10%以上;
建筑:建筑施工百亿元产值死亡率下降70%以上;
特种设备:万台设备死亡人数控制在0.8人以下;
火灾(消防):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均分别下降3%以上;
道路交通:万车死亡率控制在7.0以下;
铁路交通(含路外):死亡人数下降10%以上;
农业机械:死亡人数下降20%以上;
水上交通:死亡和失踪人数下降10%以上;
职业卫生:有毒有害作业场所监督检测率达到90%以上;有毒有害作业场所监督检测合格率达到85%以上;有毒有害岗位职工健康监护体检率达到90%以上。
三、“十一五”安全生产的主要任务
(一)深化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加强重点行业和领域的监督管理
坚持“依法整治、标本兼治、突出重点”的原则,进一步深化重点行业和领域的安全专项整治,强化安全监管。
煤矿:严格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煤矿安全生产的特别规定,大力开展煤矿整顿关闭工作,坚决关闭不符合基本安全条件的煤矿,严厉打击违法开工建设、违法组织生产的行为。严格执行建设项目“三同时”和安全生产许可制度;建立和实施安全费用提取、风险抵押金、企业负责人和经营管理人员下井带班等制度;督促煤矿企业加强技术、设备、工艺和现场等基础管理,推行煤矿企业安全质量标准化,改善企业安全管理状况;推动煤矿资源整合,促进煤炭企业改造重组,解决我市煤矿企业规模小、安全生产条件差、管理水平低等突出问题。
非煤矿山:进一步加强非煤矿山安全专项整治,严厉打击非法滥采滥挖国家矿产资源的行为。鼓励和扶持企业(特别是采石场)开展技术改造,进行设备和主要设施的更新,通过联合、重组、股份制改造等多种形式,推进资源整合,整顿关闭违法生产的非煤矿山,分类推动非煤矿山逐步实现规模化、集约化和标准化生产,非煤矿山数量在两年内减少15%以上。重点开展对地压等灾害防治。
危险化学品:进一步完善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体系。严格执行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许可、安全评价制度;淘汰危及生产安全的生产方式和技术工艺;整顿、关闭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结合安全生产许可,推行安全质量标准化;结合产业结构调整和城市总体规划,实现合理布局,提高区域安全水平;开展危险化学品登记,完善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制度、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体系;全面推广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行车记录仪和安全监控装备;建立健全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装置及运输过程实时监控系统;对危险化学品从生产、运输、经营、使用及废弃处置实行全过程监督管理,形成全生命周期的安全监管体系。
烟花爆竹:规范烟花爆竹生产经营,促进企业提高烟花爆竹安全生产经营水平。加快建立健全烟花爆竹安全监管配套法规;建立和完善安全监管体系,全面落实烟花爆竹安全责任制度;编制烟花爆竹生产经营布局规划,严格执行建设项目“三同时”,提高生产企业本质安全水平和安全管理水平;结合烟花爆竹生产经营许可实施,实行烟花爆竹专营、统一配送,安全质量保证,统一标志制度,推动生产、批发企业、零售网点规范安全管理;加大烟花爆竹生产、经营、运输、储存和燃放各个环节的安全监管,整顿、关闭不具备安全条件的生产经营单位,依法查处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行为。
消防:编制实施城乡消防规划,加强公共消防基础设施、消防装备和消防力量建设;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提高特种消防能力,防止消防救援中产生次生灾害;强化对人员密集场所、危险化学品等易燃易爆场所的消防监督,加强城市社区、城乡结合部、农村消防工作,及时预防、发现和消除影响公共消防安全的问题;建立社会、农村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培训体系,提高全民消防素质;充分发挥社会组织和市场机制的作用,建立消防中介技术服务组织和消防职业资格制度,形成消防与保险良性互动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