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南宁市安全生产“十一五”规划的通知
(2007年6月11日)
各县、区人民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市属各委、办、局(公司):
《南宁市安全生产“十一五”规划》已经市人民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南宁市安全生产“十一五”规划
为贯彻落实国家、自治区安全生产“十一五”规划,根据《
南宁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要求,为防止和减少各类事故,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保障我市国民经济和社会持续、稳定、和谐发展,特制定本规划。
一、现状与问题
近年来,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工作,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自治区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方针政策及一系列重要指示精神,在完善控制指标体系、健全责任制、深化专项整治、落实防范措施、建立长效机制、预防重特大事故发生等方面做了大量的工作,通过各方面的努力,各类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条件有所改善,高危行业的安全监管得到进一步加强,一大批重大事故隐患得到有效整改,重大危险源监控体系逐步建立,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初步规范,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开始形成。从2004年开始,在面临“中国--东盟博览会”永久落户南宁、大量城市建设项目开工、新办企业个数迅速上升、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对象迅猛增长等巨大压力情况下,各类事故死亡人数逐年以10%以上的幅度下降,全市安全生产状况实现了持续好转。但是,全市安全生产形势依然严峻。
(一)事故总量大。2002-2005年,全市平均每年发生各类事故2841起,死亡780人,受伤2673人,每年因各类事故造成的经济损失1978万元。
(二)重特大事故多。2002-2005年,全市共发生一次死亡3人以上重特大事故50起,造成181人死亡。平均每年发生12起,造成45人死亡。
(三)职业危害严重。2002-2005年,六城区及武鸣县累计检出尘肺病患者464例,每年新发尘肺病约64例,累计因尘肺病死亡83人,病死率1789%。全市有毒有害企业513家,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人数超过1.5万人。
(四)一些重点行业和领域事故高发。一是道路交通。2002-2005年,全市共发生道路交通事故9570起,死亡人数2376人,平均每年发生2392起,死亡594人,分别占全市事故总量的84.20%、76.18%。二是建筑业。2002-2005年,全市发生建筑业事故115起,死亡99人,平均每年发生29起,死亡25人,分别占工矿商贸企业事故总量的28.33%和25%。三是铁路交通。2002-2005年,全市发生铁路路外事故310起,死亡267人,平均每年发生77起,死亡67人。四是非煤矿山。2002-2005年,全市共发生非煤矿山企业事故64起,死亡72人,平均每年发生事故16起,死亡18人。
造成我市安全生产形势严峻原因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一些地方政府和企业不能正确处理安全生产与经济发展的关系。对安全生产在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中的重要地位缺乏足够认识,忽视安全发展,安全生产未能纳入地方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企业总体发展战略。不少企业缺乏安全生产意识,抓好安全生产工作还没有成为广大企业业主的自觉行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