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进一步完善农村社会保障制度
以建立完善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失地农民保障、救灾救济保障、医疗救助保障、五保供养保障等为重点,完善农村社会保障体系。加快农村敬老院建设步伐,提高集中供养比例。认真落实国家大中型水库库区移民后期扶持政策,努力解决水库困难移民的生活问题。积极探索对失地农民等重点人群的社会保障制度。
3.加强扶贫开发工作
按照整村推进扶贫规划,扎实做好首批贫困村整村推进扶贫开发扫尾和验收工作,启动第二、第三批贫困村整村推进扶贫开发工作。继续抓好市直机关定点扶贫工作。加强大石山地区扶贫开发,从2007年起用两年时间,多渠道筹措资金,配合自治区在马山、隆安县开展大石山区基础设施建设大会战,推进教育、文化、体育、卫生、交通、供水、基层政权和政法系统等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建设,改善贫困地区人民群众生产生活条件,确保到2010年,我市317个自治区级扶贫开发重点村基本形成收入相对稳定的产业,贫困人口收入明显提高,稳步推进大多数贫困人口温饱问题的解决。
(五)加强农村民主管理
1.加强农村基层组织建设
巩固发展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成果,围绕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加强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发挥其凝聚人心、推动发展、促进和谐的作用。深入开展农村党的建设“三级联创”活动。开展农村党员大培训,推进以“农村党员争当学理论学技能的表率、农村党员争当带头致富的表率、各级干部争当服务‘三农’的表率,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为主要内容的“三争一促进”活动,进一步推进农村“八桂先锋行”活动。选好配强乡镇、村党组织领导班子,充分发挥村民自治组织以及青年、妇女组织的重要作用。加快建立基层干部激励保障制度,积极探索从优秀村干部中考录乡镇公务员、选任乡镇领导干部的有效途径,合理提高村干部的待遇和保障水平,激发广大基层干部干事创业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提高基层干部队伍综合素质,继续搞好农村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加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着力建立党员经常受教育、永葆先进性的长效机制,不断巩固党在农村的执政基础。
2.加强农村民主法制建设
积极推进农村基层民主政治建设,尊重和保护农民民主权利,让农民真正享有知情权、参与权、管理权和监督权。完善村党组织领导的充满活力的村民自治机制,健全制度保障,提高自治水平。进一步推进村务公开,完善村民民主理财、民主评议村干部、审计监督农村集体财务等制度。完善农村“一事一议”制度。探索建立农村理事会,推进自主决策、自主建设、自我管理、自我监督、自我服务。积极推行乡镇政务公开,方便群众办事,接受群众监督。深入开展农村普法教育,引导农民牢固树立法制观念,提高农民群众依法维权的能力和履行义务的自觉性。
3.加强和改进农村社会管理
针对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新变化,要创新农村社会管理体制机制,切实加强维护农村社会稳定工作。拓宽农村社情民意表达渠道,建立健全矛盾纠纷的排查调处机制,综合运用多种手段和办法,积极调处农村“三大纠纷”案件,妥善解决农村社会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深入开展平安农村建设,加强农村警务建设,推进“社区和农村警务战略”在农村的实施,搞好农村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依法打击各种违法犯罪活动,切实维护农村社会稳定。建立农村应急管理体制,提高危机处置能力。大力开展以“八荣八耻”为主要内容的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推进公民道德建设工程,弘扬爱国主义精神和改革创新精神。组织开展“三下乡”、“送温暖”、“讲文明树新风”、“城乡共建”等丰富多彩的活动,引导广大农民树立与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相适应的思想观念和文明意识,养成科学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广泛开展创建和谐家庭、和谐村组、和谐乡镇等活动,引导农民发扬艰苦奋斗、自强不息的优良传统,促进农村形成团结互助、扶贫济困、平等友爱、融洽和谐的良好风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