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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南宁市委、南宁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南宁市加强职工社会化维权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

中共南宁市委、南宁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南宁市加强职工社会化维权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
(2007年6月15日)


各县、区委和人民政府,市委和市级国家机关各部委办局,各开发区,各民主党派,各人民团体,市级各双管单位,市直各事业单位,市直属各企业:
  《南宁市加强职工社会化维权工作实施意见》已经市委、市人民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实施。

  南宁市加强职工社会化维权工作实施意见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精神,充分发挥工人阶级和工会组织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中的重要作用,按照建立党和政府主导的群众维权机制的要求,把工会的维权帮扶工作纳入社会管理体系,主动维权、依法维权、科学维权,逐步形成党委领导、政府重视、各方支持、工会运作、职工参与的社会化维权工作新格局,特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职工社会化维权工作的总体要求和任务
  (一)总体要求
  要适应社会管理体制的建设和创新,把工会维权工作纳入到社会建设和管理的总体格局中。坚持以参与改革促进和谐,以加快发展巩固和谐,以维护稳定保障和谐,以提高素质推动和谐,在市委的统一领导下,整合社会资源,建立社会化维权平台,完善社会化维权网络,构建社会化维权格局。运用社会化维权手段,围绕市委、政府和广大职工普遍关注的重大问题,从提供服务、反映诉求、规范行为的要求出发,完善和创新维权机制、手段和途径,团结社会力量共同维护职工合法权益,使职工维权工作走上社会化、法制化、制度化轨道,发展和谐劳动关系,推动开放南宁和谐南宁建设。
  (二)基本任务
  1.维护职工劳动就业权利。督促用人单位规范用工行为,做好就业再就业工作,促进就业与经济发展水平同步增长。
  2.维护职工获得劳动报酬权利。监督企业严格执行国家有关工资的规定,推动解决拖欠工资问题,促进职工尤其是一线职工工资与企业经济效益和国家经济社会发展同步增长。
  3.维护职工社会保障权利。督促用人单位落实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依法为职工缴纳社会保险费,帮助特困职工解决生活困难和问题,推动社会保障制度的建立和完善。
  4.维护职工劳动安全卫生权利。督促用人单位落实劳动安全卫生法律法规,改善劳动安全卫生状况,保障职工身体健康、生命安全和女职工特殊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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