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整治乱搭乱盖。拆除违法建(构)筑物,清理违章户外广告牌和有碍市容的牌匾、棚架,规范沿街的报刊亭、读报栏等设施,保持完好、整齐、美观。
(五)整治乱丢乱扔。以“门前三包”为切入点,强化城建监察,以教育和处罚相结合,加强对乱丢乱扔垃圾行为的管理,不断提高居民环境卫生意识,确保城市环境清洁卫生。
(六)整治居住小区与城乡结合部环境。重点改善无物业管理小区的治安环境和卫生环境,整治城乡结合部、城中村、小街小巷的违法建设、脏乱差现象,使居民小区、城乡结合部、城中村等道路平整、排水良好,路灯亮灯率85%以上,无脏、乱、差现象。市区主要街道路灯亮灯率98%以上,街道和公共绿地绿化养护良好。
(七)整治车站、码头、广场、公园等公共场所环境。白海豚广场、梦园、汽车站、刘冯故居、中山公园以及钦州港港口码头等各类公共场所环境要整洁有序,无乱扔、乱倒、乱吐等现象,公厕、绿地等公共设施齐全、完好、清洁。
(八)整治施工现场。重点治理施工现场污染环境、噪声扰民和运输抛撒等问题。施工单位要文明施工、安全施工,施工现场要规范管理,施工场地应围栏作业、护网作业,物料堆放整齐,场地周围无施工污染及噪声扰民。运输材料与渣土车辆要密封运输,无撒漏污染道路现象。
三、整治工作职责
(一)市发改委
建立完善基础设施项目库,协调有关部门做好项目的立项、可行性研究编制、环境评价及其他相关前期工作。
(二)市建规委
1. 做好城建项目的规划选址、定点,市区重点地段、规模较大的项目,要通过招标择优选取优秀设计方案。
2. 整治市区主要街道的市容市貌。全面规范沿街的牌匾和户外广告,整顿乱摆乱卖、乱停乱放。清理违章设置的户外广告,拆除有碍市容的牌匾及临街住宅防盗网、乱贴乱挂等。户外广告、门店牌匾、霓虹灯、报刊亭等位置设置应适当,布置形式应与街景协调,沿街的建(构)筑物应保持完好、整齐、美观,与周围环境相协调。严禁在城市主干道乱摆乱卖、乱停乱放,督促主要街道单位、商店、住户按“门前三包”的要求做好环境卫生、绿化、秩序维护等工作。
3. 加强市区环境卫生的管理工作,主要街道、广场、公园等坚持全天侯保洁,确保市区干净、整洁。
4. 整治市区居住小区。重点改善无物业管理小区的市容和卫生环境,解决好街巷道路不平、路灯不亮、卫生状况差等问题。
5. 整治施工现场。主要解决施工现场污染环境和运输抛撒的问题。施工单位应文明施工,施工现场要规范管理,施工场地应围栏作业,物料堆放整齐,材料与渣土应密封运输,无撒漏污染道路现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