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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市国家税务局休假管理办法

  


  


  


  


  


  


  


  


  


  


  


  


  


  


  


  


  


  


  


  


  


  


  


  


  


  


  


  


  


  


  


  


  


  


  


  


  


  


  


  


  


  


  


  


  


  


  


  


  


  


  


  


  


  


  


  


  


  


  


  


  


  


  


  


  


  


  


  


  


  


  


  


  


  


  


  


  


  


  


  


  


  


  


  


  


  


  


  


  


  


  


  


  


  


  


  


  注:①各种休假含年休假、婚假、产假、丧假、病假、事假、学习假
  ②请各单位保存好“登记卡”,干部职工工作单位变动时请做好移交手续。

  附件6:
  南宁市国家税务局探亲假使用登记卡

  单位:               姓名:                 参加工作时间:    年  月



  


  

探亲


  

假所


  

属期
  


  

探亲


  

对象
  


  

探亲


  

地址
  


  

享受


  

探亲假


  

天数
  


  

休  假  记  录
  


  

休假累计天数
  


  

股级部门领导签字
  


  

科室、


  

中心、


  

基层局


  

主管领导


  

签字
  


  

中层领导休假批准人
  


  


  


  


  


  


  


  


  


  


  


  



第 [1] [2] [3] [4] [5] [6] [7] [8] [9] 页 共[10]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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