干部职工年度内累请计事假超过15天的,由所在单位(部门)领导签署意见后报市局人教科备案。
六、学习假
经批准参加业余、函授学习及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请学习假:
(一)中层正职请学习假,须将“请假单”交市局人教科审核登记后,再呈市局局长审批;中层副职请学习假,由所在单位(部门)领导审批后登记备查。
(二)一般干部职工请学习假,由所在部门领导审批后登记备查。
七、各种假期离开南宁市的审批
(一)中层正职须将“离开南宁市报告单”及“各种假期使用登记卡”交市局人教科审核登记后,呈市局局长审批;中层副职由所在单位(部门)领导签署意见后,将“离开南宁市报告单”及“各种假期使用登记卡”交市局人教科审核登记后,呈市局分管领导审批。
(二)一般干部职工利用各种假期离开南宁市的,由所在单位(部门)领导审批后登记备查。
各单位组织集体活动,离开南宁市的均须报市局领导审批并交人教科备案。
八、各单位(部门)应为干部职工建立“各种假期使用登记卡”或“探亲假期使用登记卡”。干部职工调整工作单位后,原单位要负责做好“各种假期使用登记卡”和“探亲假期使用登记卡”移交手续。
九、本办法由市局人事教育科负责解释。
十、本文自发文之日起执行,原有办法与本办法相抵触的按本办法执行。
附件1:
二00____年度干部职工年休假计划表
姓 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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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加
工作
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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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
年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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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享
受年
休假
天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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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排休假时间
( 月 日-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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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
签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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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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