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二条 办税服务厅推行首问责任制、限时办结制和责任追究制,实行“一站式”服务、全程服务、预约服务和提醒服务等制度。
首问负责制度是指对纳税人向各级国税机关咨询、申请办理行政许可、非行政许可审批、确认登记和税收征收管理等涉税事项,国税机关首位责任人必须热情接待,认真办理,负责到底的制度。即纳税人到办税服务厅办理涉税事项,凡第一个负责接待纳税人的首位工作人员为首问责任人,首问责任人必须负责为纳税人答疑或指引,不得以任何借口推诿。
限时办结制度是指对纳税人向各级国税机关咨询、申请办理行政许可、非行政许可审批、确认登记和税收征收管理等涉税事项,国税机关依照法律、法规、规章、税收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在承诺的时限内办结或予以答复的制度。即对于依法可以在办税服务厅内即时办结的涉税事项,税务人员经审核,在符合规定的情况下即时办理。对于不能在办税服务厅内即时办结的涉税事项,限时办结,并告知纳税人办理时限。
责任追究制度是指各级国税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违反首问负责制度、限时办结制度,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职责,影响办税效率,贻误工作或者损害纳税人合法权益,造成不良影响和后果,需要给予责任追究的制度。
“一站式”服务是指集中受理或办理纳税人需要到税务机关办理的各种涉税事项。
全程服务是指受理纳税人办税事宜后,通过内部运行机制,为纳税人提供包括受理、承办、回复等环节的服务。
预约服务是指根据纳税人需求,在征纳双方约定时间内,为纳税人办理涉税事项的服务。
提醒服务是指在纳税人发生纳税义务或履行税收法律责任之前,提醒纳税人及时办理涉税事项的服务。
第十三条 办税服务厅建立培训学习制度,采取多种形式对干部开展培训工作,以加强干部的思想教育、服务技巧和业务技能培训,不断提高服务意识、服务水平、服务质量、服务效率。
第十四条 办税服务厅税务人员遵守以下职业道德要求:
(一)秉公执法,清正廉洁,勤政务实,优质高效;
(二)着装上岗,挂牌服务;语言文明,举止庄重;
(三)精通业务,规范操作;严格程序,严守权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