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高度重视危房校舍的排查和整治工作。目前我市中小学校还存在将近20万平方米的d级危房,由于受自然环境的影响,原有的b、c类危房加速向d级危房转变。对鉴定为d级危房校舍的,要立即查封并停止使用,限期拆除。对核实、鉴定为b、c级的危房校舍,要视具体情况进行必要的维修、加固,切实避免出现校舍安全问题。对于近期内可以使用或即将能使用中央、自治区安排的专项资金改造学校危房的,要立即推倒危房尽快予以重建;对不再保留的教学点的d级危房校舍,或不准备安排改造资金的危房校舍,要组织力量立即予以拆除。
(三)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要组织力量,对学校的其他公共设施的安全性能进行检查,及时消除可能存在的安全隐患,特别对人员集中和过往的场所如教室楼道、学生宿舍、食堂、围墙、厕所、供电设施、单车棚、宣传栏、挡土墙以及体育设施等加强检查,不留死角,发现事故隐患和苗头,必须及时整改。
(四)目前天气炎热,洪涝灾害极易发生流行病,教育行政部门、卫生防疫部门要加强对学校卫生防疫工作的管理力度,加强对食堂及卫生设施检查,并对学校内小卖部进行清理整顿,对不符合食品安全的、过期的食品要及时销毁处理,要指导学校对环境卫生进行整治,特别是要重点做好校舍、食堂周边水塘、水沟清理和消毒工作,防止流行病发生。
(五)认真做好汛期中小学校的交通安全工作。我市中小学校的交通安全工作形势非常严峻,进入6、7月份各类招生考试频繁进行,学校交通安全问题突出,各级领导必须高度重视,组织交通、公安部门配合学校做好交通安全工作,充分利用报刊、广播、电视等媒体加大交通安全的宣传力度,深入开展交通安全宣传“五进”活动,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减少中小学校交通安全事故的发生。
四、妥善处理排除学校安全隐患问题
对因排除学校地质危害、校舍安全隐患工作所引起的学校师生学习、生活不便等问题,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要督促教育行政部门采取各种有效措施,切实做好学生的安置工作,不能因出现问题而导致学生无法上学和辍学的现象发生。
各地要在六月上旬前完成对学校安全隐患的排查工作,并采取切实有效的防范措施,坚决杜绝人员伤亡事故发生。凡对汛期学校防灾安全工作不重视、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要依法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二○○五年六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