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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池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市政府领导2005年度工作量化目标责任总览的通知

  1、继续加强规划计划工作,加快完成全市“十一五”交通规划的编制,确保“十一五”规划与“十一”规划的顺利衔接。同时积极配合国家交通部等上级有关部门做好国家高速公路河池段项目的勘察设计、工可编制等各项工作,争取尽快列入计划和实施。抓好农村等外公路建设改造工程,切实解决好农村群众行路难的问题。
  2、继续以东巴凤大会战为重点,加强项目建设工作。完成东巴凤大会战二级公路、县际公路项目的建设。抓好南丹至荔波、罗城至融水、宜州到忻城、罗城至环江、环江至都安等公路的续建和新建工作。
  3、加强公路养护工作。全市国省道干线的好路率达到85%以上,地方公路重保路线好路率达到75%以上。
  4、继续抓好交通规费征收工作,力争2005年全市交通规费征收工作取得更大突破,市规费办总收入比2004年增长10%以上,全面完成区厅下达的征收任务。
  5、继续加强运输行业管理,抓好交通安全生产工作和交通系统的维护稳定工作。
  6、继续开展车辆超限超载治理工作。
  (二)矿山开发和管理工作
  1、继续抓好南丹大厂矿田的整体开发工作,特别是下大力气抓好105号矿体的重组开发工作。
  2、争取在6月底左右恢复已通过区、市、县三级安全评估验收的北山矿业有限公司、环江锌源公司、环江新发公司、金河公司拉么矿、南丹县茶山矿、五一矿恢复生产。
  3、加快金城江区五圩矿区、宜州市竹仓煤矿及罗城县煤矿重组工作步伐,力争上半年全部完成重组工作任务。
  4、扩大后备资源勘察力度,确保矿业经济长足发展。
  5、进一步提高选冶科技水平,加大高新开发区矿产开发利用力度,努力形成新的经济亮点。
  6、突出抓好西部县的矿产开发工作,力争在金矿、钛矿、大理石等方面实现新的飞跃。
  7、切实抓好矿产资源管理。重点是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培育探矿、采矿权市场,搞好地质灾害防治和矿山持证开采监督,重点打击无证开采、盗采国家矿产资源行为,实现矿产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一是建立探矿、采矿权有偿市场。继续开展探矿权的有偿出让、转让工作;按法律法规的规定,开展采矿权出让招标、拍卖、挂牌工作。二是建立和完善市、县(市、区)、乡(镇)三级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管理秩序工作责任制,加强矿区源头动态巡查监控,按集中整治与日常监督管理相结合、重点整治与综合治理相结合的原则,采取行之有效的措施,努力实现全市矿产资源管理秩序的明显好转。
  (三)安全生产工作
  1、建立健全和落实安全责任制,全面推行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体系,层层签订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状,把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到具体单位和责任人,实行安全生产“一票否决制”,确保全年安全生产各项指标不突破自治区下达的控制指标。
  2、制定相关规章制度,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安委会成员会议,研究解决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
  3、加强对重特大隐患和危险源的监管,建立事故隐患的定期排查制度和隐患整改责任落实制度,对重特大隐患实行定人、定责任、定措施限期整改。加强对大厂、北山、五圩、罗城矿区等重点隐患的监控和整改工作。
  4、深入开展安全专项整治,继续抓好矿山、危险化学品、道路交通和水上交通、公众聚集场所消防、民爆物品和烟花爆竹、农机安全等重点领域的专项整治工作。
  5、健全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机构,完善市、县(市、区)、乡(镇)、村的四级安全生产监管网络。
  6、加强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工作,提高全民安全生产素质。
  (四)环境保护工作
  1、实行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从源头上减少污染物排放量,6种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在自治区下达的指标内。辖区内二氧化硫、烟尘、工业粉尘、化学需氧量、氨氮、工业固体废弃物等六种主要污染物排放量控制在自治区下达的指标范围内。辖区内重点污染行业排放的主要污染物达标排放,确保无反弹。
  2、抓好新、扩、改建设项目不办理环保审批手续查处工作。
  3、抓好辖区内的“十五小”和“新六小”企业死灰复燃查处工作。
  4、加强重点流域区域综合整治,改善环境质量。加强对红水河、龙江河、刁江、宝坛河、大小环江河、盘阳河等重点流域的污染防治;深化城市环境管理,划定河池市城区饮用水源保护区和烟控区,不断改进城市环境质量。
  5、加强环境法制建设。做好行政许可清理和规范工作,完善环保咨询论证制度;继续开展“清理整顿不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行动”,加大现场执法力度;认真贯彻实施《排污费征收使用管理条例》,强化排污收费征收使用管理。
  6、完成大气环境容量测算和水环境容量测算工作。完成大气环境容量测算工作和水环境容量测算工作。
  7、深化生态环境保护和建设,全面推行“创绿”工作。对所有的建设项目环评要求对生态环境进行评价;不审批在铁路、公路两旁开山炸石的建设项目;继续创建河池市“绿色学校”、“绿色社区”、“绿色酒店”。
  8、完成各项环境科研监测任务。完成河池市城区大气环境和红水河、龙江河水环境常规监测任务;完成辖区内污染源监督性监测、污染事故、污染纠纷监测、环境影响评价监测等任务。
  (五)铁路工作
  1、完成旅客发送量115万人次、货物发送量310万吨;完成集装箱2700ctu、发送34000吨。完成运输收入14162万元。
  2、完成黔桂铁路扩能改造工程投资建设8.23亿元。完成计划部分桥梁、车站、隧道、路基工程建设任务。
  (六)海事工作
  1、深入开展水上交通安全专项整治,强化水上交通安全管理,努力实现2005年安全生产管理目标。
  2、继续做好船舶防抗雷雨大风和船舶防洪工作,督促检查船舶经营者增强防抗意识,落实防抗措施。
  3、深入开展“四客一危”船舶专项整治和船舶超载专项整治,加大执法力度,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
  (七)银行保险工作
  1、认真贯彻落实修改后的《中国人民银行法》、《商业银行法》、《银行业监督管理法》和新颁布的《行政许可法》,不断提高货币政策执行和金融服务水平。
  2、继续认真执行好稳健的货币政策,加大金融对经济的支持力度。继续加强对支农再贷款的调查、检查工作,做好支农再贷款工作计划。国有商业银行和政策性银行继续加大对国家、自治区重点工程以及农业结构调整贷款支持力度,解决龙头企业和农村种养业大户贷款难的问题,鼓励金融机构采用贷款、承兑、贴现等多种服务方式支持中小企业发展。提高货币政策效应监测的针对性、时效性和前瞻性,疏通货币传导渠道。
  3、严格内部制度管理,确保支付结算工作安全、高效、稳健运行。
  4、努力提高国库管理水平。积极主动配合地方财政部门开展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改革。强化国库会计核算基础工作,加大国库会计业务检查力度,纠正各种违规操作行为。
  5、认真执行国家进一步深化外汇管理体制改革的措施、政策和国家外汇管理各项制度,转变职能,规范管理,改善服务,确保外汇资金安全。
  6、做好计划,严密监测,灵活调度,确保社会现金供应和发行基金调拨的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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