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池市人民政府国家开发银行广西分行关于成立信用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各县(市)、自治县、区人民政府,市直各有关委、办、局,各有关单位:
为充分发挥河池市人民政府的组织优势和国家开发银行的融资优势,加快推进河池市信用建设工作的进程,改善社会信用环境,提升社会信用水平,推动河池市经济发展,经研究,决定成立信用建设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河池市人民政府与国家开发银行开展金融合作的协调和组织实施。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组 长:杨才寿 河池市人民政府市长
蒋志刚 国家开发银行广西分行行长
副组长:李 明 河池市人民政府常务副市长
戴国辉 国家开发银行广西分行副行长
梁维新 国家开发银行广西分行党委委员
成 员:卢启雄 河池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
韦海忠 河池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市经委主任
罗建文 河池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
李文纲 河池市建设与规划委员会主任
王代玉 河池市财政局局长
韦俊锦 河池市国土资源局局长
韦建明 河池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副主任
覃荫吉 金城江区人民政府区长
王泉忠 宜州市人民政府市长
徐钦恒 罗城仫佬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县长
覃克江 环江毛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县长
潘育伟 南丹县人民政府县长
黎 莉 天峨县人民政府县长
杨 斌 东兰县人民政府县长
罗光勤 巴马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县长
何焕全 凤山县人民政府县长
蓝英思 都安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县长
覃荣武 大化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县长
许 谦 国家开发银行广西分行客户一处处长
覃素华 国家开发银行广西分行客户三处处长
李利娜 国家开发银行广西分行信用管理处处长
吕 军 国家开发银行广西分行客户一处副处长
覃有山 河池市土地储备中心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卢启雄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由吕 军、韦建明同志兼任。办公室日常工作由河池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和国家开发银行广西分行客户一处负责。
河池市人民政府
国家开发银行广西分行
二○○五年五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