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池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切实做好2005年防汛工作的通知
(河政办发[2005]47号)
各县(市)、自治县、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委、办、局:
目前,我市已全面进入汛期,随时都有可能出现灾害性天气,发生大洪水,且全市还有 46 座水库存在严重安全隐患,防汛形势十分严峻。为切实加强对防汛工作的领导,做好防大汛、抗大洪、战大灾的各项准备工作,确保国家和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严格执行行政首长负责制,认真落实防汛责任制。防汛救灾工作是当前重要的工作之一,各级各有关部门领导要从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高度和以对人民群众高度负责的态度,结合当前正在开展的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以人为本,如履薄冰,如临深渊,时刻把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放在心上,立即把防汛工作提到当前工作的重要议事日程,立足于防大汛,抗大洪,抢大险,认真研究、及时部署各项度汛措施,早作准备,防患于未然。近日内,各县市区要由县市区长亲自召开一次防汛工作专题会议,全面研究部署当前的防汛工作。要坚持执行防汛行政首长负责制,行政首长要切实负起总责。各县市区防汛抗旱指挥部要尽快把辖区内各类水库防汛行政责任人、技术负责人和水库管护人员名单在当地媒体上公布;县市区政府与乡镇政府,乡镇政府与管护人员要尽快签订责任状,层层落实防汛责任制,切实履行各自的防汛职责,坚决杜绝垮坝事故的发生。哪个地方垮了坝,首先追查那个地方行政首长的责任。各级分管领导要按防汛抗洪责任制的要求立即上岗到位,深入第一线了解情况,掌握防汛工作的重点和难点,及时解决存在问题,推动防汛工作的全面开展。
二、切实抓好水库安全度汛工作。目前,全市 201 座水库中有 46 座存在严重的安全隐患。各县市区要高度重视水库除险加固工作,切实加大工作力度,对在主汛期前能够完成并发挥效益的工程,一定要抢在主汛期前完成;对那些确实无法完工,危险性较大的水库,必须认真做好安全度汛措施,严格控制水位,禁止超汛限水位运行,该腾空库容的,就要预先腾空,切不可麻痹大意,酿成大祸。对发现险情,上级没有安排资金的水库,要严格按照分级管理原则,该属哪一级的则由那一级负责筹措资金进行除险加固。同时,各县市区要严格实行水库安全度汛和病险水库除险加固行政首长责任制及技术岗位负责制,落实水库管理人员,切实按照自治区和市防汛工作会议的要求,尽快完成本辖区内所有水库工程的排查和整改工作,并把检查和整改结果于 5 月 15日前报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