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丰富内容,增强实效。各地、各部门、各单位要结合自身特点,制定出具体的“安全生产月”活动实施方案并于5月15日报市活动办,联系电话2283660、2110206,传真2112609。活动内容要紧紧围绕“以人为本,安全第一”这一活动主题,开展实效性强的安全教育活动,做到有声有色,气氛热烈,形式多样,大力倡导安全的生产、生活方式。
(五)大造声势,舆论引导。要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作用,加强“安全生产月”活动期间的新闻报道。全市各新闻媒体在“安全生产月”期间,要积极配合“安全生产月”活动,紧密围绕安全活动主题,加大宣传力度,做好宣传报道工作,搞好舆论引导和舆论监督,使广大群众从中得到安全警示教育。
(六)组织学习,深入检查。“安全生产月”期间,各单位各企业要通过多种方式,认真组织学习《
安全生产法》、《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
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等法律法规及政策文件,深刻理解,并在实际工作中认真贯彻落实。
在活动月期间,各单位各部门各企业要组织开展一次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活动,查找安全隐患,并逐一落实整改责任单位和责任人。
(七)加强联络,认真总结。 活动结束要及时认真总结,并做好相关信息的汇总上报工作。请各县(市)区、市直企事业单位于7月10日前将活动工作总结及汇总表(附件二)报市活动办。联系电话:2283660,2110206,传真:2112609。
附件一:
“安全生产月”活动宣传用语
1、遵章守法 关爱生命
2、广泛深入开展2005年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
3、深入贯彻《
安全生产法》、《
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
4、贯彻落实国务院《决定》 开创安全生产新局面
5、安全责任重于泰山
6、生命至高无上 安全责任为天
7、营造安全氛围 创造安全环境
8、严格规章制度 确保安全生产
9、宣传安全法规 普及安全知识
10、强化安全责任 落实安全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