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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池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河池市交通安全宣传“五进”工作评分细则的通知[失效]

  评分标准:以文件资料和实地检查结果为依据,达到上述要求的计5分,未达到要求的每项扣5分。
  (四)设立交通安全宣传永久性宣传牌(栏)(25分)
  1、在公路主干道(省道、国道、县道)的行政村和事故多发路段的行政村路口设立统一尺寸、统一高度,醒目、美观、大方的《河池市预防道路交通事故公民交通安全‘五不要、五不坐、十不准’》永久性宣传牌(栏)。(10分)
  评分标准:以文字、图片资料和实地检查结果为依据,达到上述要求的计10分,未达到上述要求的每少一块宣传牌(栏)扣1分。
  2、每一个社区设立一块固定交通安全宣传栏。(10分)
  评分标准:以文字、图片资料和实地检查结果为依据,达到上述要求的计10分,未达到上述要求的每少一块宣传栏扣1分。
  3、各乡镇、村屯、社区、企业(单位)、学校要张贴《河池市预防道路交通事故公民交通安全‘五不要、五不坐、十不准’》。(5分)
  评分标准:以文字、图片资料和实地检查结果为依据,张贴率达到100%的计5分,张贴率每少5个百分点扣1分。
  (五)建立交通安全村、安全社区(20分)
  1、有一个或一个以上交通安全村和交通安全社区被命名为自治区级交通安全村、交通安全社区。(10分)
  评分标准:以文件资料和实地检查结果为依据,达到上述要求的计10分,未达到要求每少一项扣5分。
  2、在原有的基础上,再建立一批交通安全村、交通安全社区(10分)。
  评分标准:以文件资料和实地检查结果为依据,达到上述要求的计10分,未达到上述要求每少一项扣10分。
  二、交通安全村考核标准
  (一)交通安全村建设做到“九有”(45分)
  1、有一名交通民警联系和指导开展交通安全教育工作;
  2、有一支以村干部为骨干的宣传队伍;
  3、有一幅永久性的交通安全宣传标语;
  4、有一块固定的交通安全宣传栏;
  5、有一个交通安全宣传活动室;
  6、有一套交通安全宣传制度;
  7、有一套交通宣传教育资料(包括图书、挂图、展板、音像播放设备及音像资料);
  8、有一本机动车、驾驶人管理台帐,台帐规范齐全,存放有序;
  9、有醒目易懂的宣传标语、口号。
  评分标准:以文件记录和实地检查结果为依据,达到要求的每项计5分,有下列情形的,每项扣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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