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池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2004年各县(市)区纠风工作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评比情况的通报
(河政办发[2005]11号)
各县(市)、自治县、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委、办、局:
2004年,我市各级纠风办和纠风工作专项治理牵头部门、协助单位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落实全市纠风工作实施意见,按照市纠风工作目标管理责任制的要求,围绕改革、发展、稳定的中心任务,以切实解决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为主题,深入治理教育乱收费,坚决纠正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中不正之风,切实做好减轻农民负担、巩固治理公路“三乱”成果、整顿统一着装、优化政务和投资软环境、加强行风政风建设等方面的工作,坚持标本兼治、纠建并举、综合治理,真抓实干,在专项治理和政风行风建设上取得明显成效,促进了我市经济社会的发展。根据市纠风工作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办法,在县(市)、区自评的基础上,市纠风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对县(市)、区纠风办2004年工作目标管理责任制实行情况进行了考评。现将考评情况通报如下:
一、先进单位:天峨县纠风办、宜州市纠风办、都安县纠风办、大化县纠风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