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池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河池市2004年度劳动和社会保障工作先进单位的通报
(河政发[2005]8号)
各县(市)、自治县、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委、办、局:
二○○四年,我市劳动和社会保障系统在市委、市人民政府和自治区劳动保障厅的领导下,在全市就业和再就业形势十分严峻、各项社会保险扩面征缴难度加大的情况下,全市劳动保障部门解放思想、团结协作、艰苦奋斗,克服了重重困难,出色地完成了就业和再就业及完善社会保障体系任务,为我市经济发展和维护社会稳定作出了积极贡献。经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考评工作小组对各县(市、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各项目标任务完成情况进行逐项考核评分,市人民政府决定,授予南丹县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金城江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罗城仫佬族自治县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宜州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都安瑶族自治县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河池市2004年度劳动和社会保障工作先进单位”荣誉称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