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南宁市人民政府关于成立南宁市城市规划工作委员会的通知

南宁市人民政府关于成立南宁市城市规划工作委员会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市直各委、办、局(公司):

  为进一步加强城市规划管理工作,提高城市规划工作决策的民主性、科学性,加快推进区域性国际化城市目标建设,经市委同意,决定成立南宁市城市规划工作委员会(非常设机构)。现将成立南宁市城市规划工作委员会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成人员:

  (一)设立公务委员(公务委员实行部门资格制)

  主  任:市长
  副主任:分管城建工作副市长
  市政府秘书长
  委  员:市政府分管城建工作副秘书长
  市人大常委会城建环保委员会主任
  市政协人口资源环境与城乡建设委员会主任
  市发改委主任
  市经委主任
  市建委主任
  市规划局局长
  市国土资源局局长
  市财政局局长
  市市政局局长
  市房产局局长
  市园林局局长
  市水利局局长
  市文化局局长
  市环保局局长
  市安监局局长
  市公安局常务副局长
  市人防办主任
  市交警支队支队长
  市消防支队支队长
  南宁供电局局长
  南宁建宁水务集团公司总经理

  (二)设立专家委员,实行聘任制,人员从专家咨询委员会人员名单(文件另发)中抽取。

  (三)南宁市城市规划工作委员会下设常务委员会,是城市规划工作委员会的常设机构,受规划工作委员会的委托,履行规划工作委员会主要职责,对报审事项及方案进行审议、决定。

  主  任:市长
  副主任:分管城建工作副市长
  委 员:市政府分管城建工作副秘书长
  市发改委主任
  市建委主任
  市规划局局长
  市国土资源局局长
  市园林局局长
  市财政局局长
  市环保局局长
  市市政局局长

  常务委员会根据具体项目方案审定或评估需要,经主任或副主任或指定的会议主持人同意,可增聘该领域的其他相关专家及市民代表参加。常务委员会专家委员实行聘任制,人员从专家咨询委员会人员名单(文件另发)中抽取。

  (四)专家咨询委员会是城市规划工作委员会的技术咨询机构,主要职责是对提交城市规划工作委员会及其日常办公会审议的事项进行技术咨询,提供评估意见。分设城市综合发展战略、城市设计及建筑景观、城市交通及市政工程3个专家组。


第 [1] [2] 页 共[3]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