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柳州市代课教师问题工作小组的通知
各县人民政府,市直机关各有关委、办、局:
为确保代课教师考录和清退工作公开、公正、公平的进行,解决我市代课教师问题,经市人民政府同意,决定成立柳州市代课教师问题工作小组。现将工作组成员名单及主要职责等问题通知如下:
一、工作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黄淑萍 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
副组长:朱伟才 市教育局局长
罗东光 市人事局副局长
成 员:郑晓鸿 市教育局副局长
谭淑坚 市财政局副局长
廖小芬 市编委办副主任
工作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承担工作小组的日常事务,协调并落实工作小组决定的事项。办公室主任由郑晓鸿兼任,成员由相关部门抽调人员组成,办公室设在市教育局。
二、工作小组的主要职责
(一)了解掌握代课教师信访突出问题及群体性事件的情况和动态;
(二)分析、研究代课教师队伍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和困难,提出解决代课教师问题的意见和建议;
(三)组织、督促各县开展面向代课教师招录公办教师和清退代课教师工作;
(四)组织协调有关方面处理代课教师的信访突出问题及群体性事件;
(五)督促检查各县贯彻落实国家及自治区有关解决代课教师问题文件的情况,以及落实处理代课教师信访突出问题及群体性事件各项措施的情况。
三、工作原则
(一)实行严格的责任制,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归口办理”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认真落实工作责任制。基础教育实行以县为主的管理体制,中小学教师的人事管理权在县一级。因此,代课教师问题主要由县级人民政府负责解决。
(二)加强对各县解决代课教师问题的监督、指导和支持,力求从源头上解决问题,把矛盾化解在基层,解决在萌芽状态。
(三)严格依照法律和政策处理代课教师信访突出问题及群体性事件。
(四)做好深入细致的思想政治工作,在解决实际问题的同时解决好思想问题。
(五)加强对各县和全市各有关部门的协调,形成解决代课教师问题的整体能力。
二00六年十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