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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

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直机关各有关委、办、局,各有关单位:
  今年以来,我市认真贯彻国务院和自治区政府预防道路交通事故的一系列指示精神,建立、健全道路交通安全社会化管理机制,初步形成了“党委政府总揽、职能部门主管、单位各司其职、群众广泛参与、社会整体联动”的工作格局,道路交通安全工作实现了由孤军作战向齐抓共管转变,全市道路交通安全形势总体平稳。但目前我市道路交通事故仍处于高发状态,特别是近期连续发生三江县“7·20”重大交通未遂伤亡事故和融水县“8·26”特大事故,说明当前影响我市交通安全的隐患还很多,形势仍比较严峻。为贯彻落实“7·27”全区道路交通安全工作联席会议和“7·31”、“8·22”全市道路交通安全工作联席会议及自治区吴恒副主席重要批示精神,有效遏制我市道路交通事故频发的态势,现就进一步加强全市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通知如下:
  一、切实增强做好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感。道路交通安全事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事关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大局。各县区、乡(镇)人民政府要充分认识当前道路交通安全的严峻形势,从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高度出发,以对党和人民高度负责的态度,进一步增强安全生产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切实把道路交通安全工作摆上党委、政府的重要议事日程。要严格落实道路交通安全责任制,加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协调解决道路交通安全工作遇到的重大问题,采取切实有效措施遏制道路交通重特大事故的发生,确保交通安全生产形势的好转。
  二、进一步强化道路交通安全联席会议工作机制。各县区要充分发挥联席会议在预防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中的作用,严格按照联席会议制度要求,每两个月按期召开一次工作例会,研究本地区道路交通安全形势,分析当前道路交通安全工作中遇到的重大问题,并认真研究解决。联席会议议定的事项,要以会议纪要的形式及时印发各成员单位并报送上一级联席会议办公室。
  三、立即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一次道路交通安全大检查。各县区要认真吸取三江县“7·20”事故和融水县“8·26”事故的经验教训,结合当前正在全国九省区市开展的预防特大道路交通事故专项行动和我区开展的“人、车、路”交通整治工程,针对本辖区道路交通安全中存在的主要问题,组织有关部门迅速开展一次安全大检查。为确保工作取得实效,各县区要成立专门领导机构,制定工作方案,落实责任制,抓住重点,务求抓出成效。在检查中,要以低速载货汽车、拖拉机违法载客为重点,在各级联席会议的统一部署和协调下,由农机、交通、安监、公安交警等有关部门组成联合检查组,对辖区内所有低速载货汽车、拖拉机(含外地牌照)等进行全面检查,重点检查车辆是否存在私自改装现象,一经发现要立即责成车主恢复原状,并会同工商等相关部门严厉打击私改车辆的修理作坊和工厂,同时建立长效工作机制,每季度开展一次专项整治行动。所有低速载货汽车、拖拉机的车主、驾驶人,由乡(镇)联席会议与其签定交通安全责任状,并建立低速载货汽车、拖拉机非法营运的管理和处罚工作台帐。市联席会议将从安监、公安、交通、农机等部门抽调人员组成联合督查组,对各地各部门履行职能情况进行检查和指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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