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柳州市兽医管理体制改革方案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直机关各有关委、办、局:
《柳州市兽医管理体制改革方案》已经2006年第10次市人民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印发实施。
二00六年九月三十日
柳州市兽医管理体制改革实施方案
为从根本上控制和扑灭重大动物疫病,提高动物产品质量安全水平和市场竞争力,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促进我市养殖业和农村经济的发展,根据《
国务院关于推进兽医管理体制改革的若干意见》(国发[2005]15号)和《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兽医管理体制改革的实施意见》(桂政发[2006]27号),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我市兽医管理体制改革实施方案如下:
一、改革的指导思想和主要目标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预防为主”的方针,按照政府全面履行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公共服务职能的要求,以提高动物疫病防控能力和动物产品质量安全水平为目的,以建立健全兽医工作体系、明确职能、完善机制为重点,改革兽医管理体制,加强动物防疫体系建设,全面提升我市动物卫生监管执法水平和动物防疫公共服务能力,促进全市养殖业发展和农民增收,确保人民群众身体健康。
(二)主要目标
按照“精简、统一、效能”的原则,健全机构、明确职能、理顺关系、完善制度,建立起科学、统一、透明、高效的兽医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造就一支与现代养殖业相适应的兽医人才队伍,全面提高兽医管理机构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逐步控制和消灭重大动物疫病,不断提高我市动物卫生和动物产品质量安全水平。
二、改革的主要内容
(一)建立健全兽医工作体系
1.建立健全兽医行政管理机构。市畜牧水产管理中心(市畜牧水产局)更名为市渔牧兽医局(挂“市饲料工业办公室”牌子),各县水产畜牧主管机构统一更名为渔牧兽医局,各城区设立渔牧兽医局;市、县区渔牧兽医局为本级人民政府主管渔业、畜牧业、饲料工业和兽医工作的工作部门。
市、县区兽医行政管理部门的主要职责:贯彻落实国家、自治区有关动物卫生的法律法规、方针政策、规划和计划;拟定本辖区动物疫病防控政策、应急预案以及疫病预防、控制和扑灭规划、计划;监督和管理本辖区的动物防疫、检疫工作;负责兽医医政、兽药药政管理、动物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官方兽医和执业兽医管理以及动物病原微生物安全监督管理;组织实施动物卫生科技工作;依法监督、指导下级兽医行政管理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