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形成合力,协同推进。各级农机主管部门要根据实施“千乡万村现代农机装备推进工程”的需要,把本系统各单位人员整合起来,围绕各项工作合理配备人员力量,科学谋划工作目标,确保工作任务切实落实到人;要重视技术工作在完成“千乡万村现代农机装备推进工程”中的作用,整合农机系统力量,加强对农机系统技术人员进行技术培训,加强农业机械牌证管理和农机安全生产检查,设立“千乡万村现代农机装备推进工程”技术保障、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小组,扎实做好培训、技术服务、质量监督和农机安全生产等工作。各级各相关部门、有关企业要加强协作,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确保农艺、工艺、装备技术方式与农机化生产的配合更加紧密。金融部门要支持解决农民购机所需的贷款,完善农业机械购置信贷支持机制,促进农业机械快速发展。交通、交警、农机监理等部门、单位要加强协作,严格执行法规规定的收费项目及收费标准,协作抓好安全管理和便民服务工作。工商、技术监督部门要加强农机产品市场的管理和质量监督,维护农民合法权益,促进现代农机推进工程顺利实施。通过调动社会一切有利因素,形成各方面人员、技术、政策、资金投入扶持等协同推进的良好局面。
7.细化目标任务,明确具体工作和考核措施。为完成《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实施千乡万村现代农机装备推进工程的通知》和自治区农机局《关于印发〈自治区农机化局实施“千乡万村现代农机装备推进工程”工作方案〉的通知》中明确的工作目标,根据我市农机化发展的综合情况,把工作目标进一步细化量化,明确近三年主要指标完成的进度,将目标任务分解下达到各县(市、区)。各县(市、区)要分解到各乡镇和村,形成层层落实的目标推进机制。市、县两级农机部门要明确工作职责,围绕目标任务,制订完成目标任务的具体工作措施,把具体工作落实到人,确保目标任务的完成。要建立指标考核验收和表彰激励机制,把三年度主要目标任务完成情况作为考核评定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和市、县农机部门工作实绩的重要内容和重点内容。
8.抓好宣传交流,促进工作开展。将实施“千乡万村现代农机装备推进工程”的宣传工作作为今后几年的宣传重点内容之一,不断扩大“千乡万村现代农机装备推进工程”在社会中的影响。市、县(市、区)每年要采取切实有效的宣传措施,通过横幅、标语、板报、简报、广播、电视、报刊、启动仪式、科普活动月、安全活动月及各种演示会、展示会等措施或形式开展集中宣传,使广大农民了解农机政策法规,使全社会广为关注农机的发展,为实施“千乡万村现代农机装备推进工程”营造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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