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贺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全市治理公路“三乱”工作情况的通报

  从这次检查的情况看,全市治理公路“三乱”工作总体情况是好的。检查组所到之处,道路交通安全畅通,秩序良好。收费、检查站点的站容站貌比较规范,都能公开站点的批准文号、主管部门、收费期限、收费标准和监督举的电话,使用财政厅统一印制的收费票据。上路执法、执收人员基本做到衣着整齐、持证上岗,文明执法执收,精神面貌也较好。
  二、存在的问题
  在检查中也发现有些部门对治理公路“三乱”工作不够重视,还存在着一些问题。主要表现在:
  (一)公路收费站的新收费标准没有以文件形式公开告知过往司机,仅仅是以公告形式将调整收费相关内容贴在收费窗前。
  (二)富川过境收费站和钟山望高收费站公示牌已烂没有及时更换,牌上字脱落,影响站貌。
  (三)全市所有木材检查站处罚委托书、《收费许可证》已到期,没有及时更换。
  (四)八步区担杆岭木材检查站站容站貌较差,杂物乱堆乱放,地板脏,执法人员公示牌没有及时换上。
  (五)富川白沙木材检查站上班有脱岗现象。
  (六)富川麦岭木材检查站因在修建县二级公路被拆除,没有及时建立站点,影响执法人员值勤。
  (七)在富川县白沙木材检查站发现有两位没有执法资格人员上路执法。
  (八)昭平县九步、思庇木材检查站案件报批效率不高,一般将案卷积累到一定数量后才送交主管部门签署,有的甚至拖几个月,影响了办案效率。
  三、下一步治理的工作意见
  为贯彻落实好中央和自治区关于治理公路“三乱”工作的要求,巩固治理公路“三乱”成果,纠正出现的问题,特对下一步治理公路“三乱”的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树立大局观念,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各县(区)、市直有关单位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充分认识当前治理公路“三乱”工作的重要性,增强做好治理公路“三乱”工作的责任感和自觉性,坚持党委、政府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部门通力合作,落实好责任制,正确处理局部利益与全局利益的关系,防止和纠正地方和部门保护主义。
  (二)坚定不移地贯彻执行《国务院关于禁止在公路上乱设站卡乱罚款乱收费的通知》(国发〔1994〕41号)和国家有关治理公路“三乱”的规定。严禁违反规定在路上设置站(点)对机动车辆进行检查、收费和罚款。未经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严禁任何部门、单位和个人在公路上设置任何形式的站点,对机动车辆进行检查、罚款和收取税费。
  (三)严格执行“绿色通道”的政策。坚决贯彻执行交通部、公安部、国务院纠风办《关于进一步保障蔬菜运输绿色通道畅通的通知》(交公路发〔2003〕315号)精神。交通部门对通过收费站的运输蔬菜等鲜活物品的车辆,要优先安排通行。有条件的收费站可开辟绿色通道专用收费道口,以确保收费道口的畅通。对运菜车辆,除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的收费站可以收取通行费外,交通部门在公路上一律不得检查和罚款。公安部门对于通过收费站的运输蔬菜等鲜活物品的车辆,不得随意拦车检查和罚款。发现轻微交通违章的,应依法纠正后放行;对严重违章和严重超载的,应责令其立即纠正,并根据法律、法规处以罚款,记下车号和驾驶员的姓名和单位,通知车辆所在地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处理,不准扣车、扣证,更不得指令运菜车辆到停车场滞留。对同一超载违章行为,当日不得给予两次(含两次)以上罚款。纠风部门要认真履行好自己职责,积极做好协调和督促检查工作,把保障绿色通道的畅通作为当前治理公路“三乱”工作的重要内容认真抓好,抓出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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