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钦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市人民政府领导工作分工的通知

钦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市人民政府领导工作分工的通知
(2006年12月29日)


各县、区人民政府,钦州港经济开发区、三娘湾旅游管理区管委,市直各委、办、局:
  现将市人民政府领导工作分工通知如下:
  市人民政府实行市长负责制,副市长协助市长工作。

  张晓钦市长
  领导市人民政府全面工作,负责机构编制、监察、财政、审计工作。
  主管市人民武装委员会、机构编制委员会、监察局、财政局、审计局。

  黄洲副市长
  负责市人民政府常务工作,协助负责机构编制、监察、财政、审计工作,负责钦州港经济开发区、钦州保税港区以及发改、人事、金融等方面工作。
  分管钦州港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物价局)、北部湾(广西)经济区建设管理委员会办公室、监察局、财政局、人事局、审计局、港口管理局、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行政审批管理办公室(政务服务中心)、档案局、保密局、接待办公室、直属机关服务中心(机关事务管理局)、市政府驻外机构及提议案工作。
  联系协调港口(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和国税、地税、银行、证券、保险、信托等有关工作。

  白志繁副市长
  负责教育、科技、文化、计生、卫生、体育等方面工作。
  分管市教育局、科技局(知识产权局)、文化局、卫生局、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广播电视局、体育局、新闻出版局(版权局)、新闻办公室。
  联系协调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等有关工作。

  金大刚副市长
  负责农业、扶贫等方面工作。
  分管市水利局、农业局(水果局)、林业局、粮食局、水产畜牧兽医局、农业机械化管理中心(农业机械化管理局)、供销合作社、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
  联系协调广西区水文水资源钦州分局、广西农垦钦州分公司和气象等有关工作。

  李杏副市长
  负责劳动保障、商务、统计、外事、国有资产管理、招商促进等方面工作以及协助负责钦州保税港区相关工作。
  分管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商务局(口岸办公室)、统计局、外事侨务办公室、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招商促进局、台湾事务办公室、贸促会钦州市支会、物资工贸集团以及打击走私工作。
  联系协调国家统计局钦州调查队和工商行政管理、海关、出入境检验检疫、海事、边防检查等有关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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