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玉林市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促进生猪生产发展稳定市场供应的意见》的通知


  (五)妥善解决好治污问题。各级各有关部门要积极探索健康养殖方式,推广“猪、沼、果”等生态养殖模式,在养猪生产企业要探索推广沼气发电模式。在农村生猪散养户要探索推广联合建设沼气池的模式,妥善解决农村生猪生产与治污的矛盾问题。结合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利用农村沼气池建设国债项目,对养猪生产的沼气池建设给予一定的补贴扶持。从今年起。由市能源办牵头并列入项目安排实施,开展农村生猪养殖小区、养殖联户沼气池建设试点,建设沼气池的每个农户补助500-1000元,存栏肉猪1000头以上规模养猪场凡自筹资金建设粪便处理、沼气池建设的,解决10户以上农户生活用能的,每场补助10000元,同时开展沼气池建设技术培训,建立完善沼气池建设技术报务网点。

  (六)妥善解决好农用电价问题。根据自治区物价局有关文件精神,各县(市、区)要落实养殖业享受国家给予的农用电价的惠农政策,养殖用电要执行农业电价。

  (七)加强基层动物防疫队伍建设,建立动物防疫长效机制。在推进兽医管理体制改革,全面解决乡镇基层动物防疫人员财政供养的同时,各县(市、区)要积极解决好村级动物防治员的相关待遇,保证村级动物防治员每人每月的劳务补助达到100-150元。

  四、加强监测和调度。保障生猪和猪肉市场供应

  (一)建立健全生猪储备制度。市商务局要做好我市生猪供应储备场的布局、审查和备案工作,从今年起确定地方生猪供应储备场达8个以上,保证我市生猪供应储备量达3,5万头以上,并参照国家活体猪储备管理办法,给合我市市场供求情况规范运行。

  (二)建立健全生猪生产的统计、调度、监测制度。各有关职能部门,要加强调查研究,搞好生猪生产的动态监测和趋势分析,准确掌握发展变化情况;要定期分析生猪存出栏和市场价格变化趋势,及时报告生猪生产和供应的情况,加强商品肉猪供应预测和调度,保障生猪和猪肉市场供应。同时,要加强市场价格的检查,严厉打击收购商、屠宰商、零售商囤积居奇、趁机哄抬生猪价格、牟取暴利等破坏市场秩序的不法行为。

  (三)妥善安排低收入群体和大中专院校学生的生活。根据猪肉等副食品价格上涨情况,市劳动保障、财政等部门要采取适当提高低保标准、发放临时补贴等措施,确保低收入居民生活水平不降低。确保人民生活安定。市工商局、商务局要会同财政等部门采取定点直供、适当补贴等措施,保障大中专院校食堂肉类供应,稳定学生食堂饭菜价格。市教育局要会同民政部门对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给予必要的补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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