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本篇法规已被:南宁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发布日期:2009年12月29日,实施日期:2009年12月29日)宣布失效南宁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扶贫开发工作的意见
(南府发[2008]31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管委会,市级各双管单位,市直各事业、企业单位:
为了进一步提高扶贫开发水平,做好2008年我市扶贫开发工作,现结合实际,特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解决贫困地区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为立足点,坚持开发式扶贫,实行整村推进,广泛动员,积极参与,促进贫困地区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二、目标任务
减少农村未解决温饱贫困人口1.3万人、低收入贫困人口3万人;2个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317个贫困村、异地安置村(屯)农民人均纯收入总体增长率略高于全市农民人均纯收入增长平均水平;第二批91个贫困村整村推进扶贫开发工作达到自治区规定的验收标准;完成隆安、马山两县大石山区基础设施建设大会战任务;完成百村脱贫建设工程;新种、改造具有区域特色的优势林果、经济作物6万亩以上,利用扶贫贷款直接扶持贫困农户8000户以上,组织对2万名农民进行实用技术培训(其中培训妇女人数占40%以上)和对2000名贫困农民进行劳动力转移就业职业技能培训。
三、工作重点
(一)整村推进工作。要高度重视第二批整村推进贫困村扶贫开发工作,全力推进,确保目标的实现。上半年要逐村逐项调查评估,按照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制定有效措施,明确工作内容,解决突出问题,确保年底完成任务。同时做好验收相关材料的收集、整理和工作总结,迎接自治区检查验收。
(二)基础设施工作。一要抓好百村脱贫建设工程。重点解决100个贫困村群众行路难、饮水难问题,整合资金,加大投入,年内实现修建村屯道路300条600公里、人饮工程200处。二要抓好隆安、马山两县大石山区基础设施建设大会战。要对照建设计划逐项检查,全面完成建设任务,并做好项目竣工验收及总结工作。三要抓好贫困村沼气池建设和农村特困农户茅草房改造。要结合冷冻灾害重建工作,认真做好调查核实、公告公示和组织实施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