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玉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玉林城区市容环境卫生“门前三包、门内达标”责任制管理办法的通知


  2、经营门店(摊点)应配置相应的垃圾容器,并放置在门槛(拉闸门等门)以内,不得沿街摆放及放置在绿化带、树根池内;垃圾容器应保持干净、整洁,污物、污水不得外溢、污染路面。垃圾实行袋装,按环卫部门规定的时间,统一由环卫部门有偿服务,上门收集。

  (二)包搞好美化绿化。

  1、负责门前树木花草的管护,保持绿地干净整洁,对损坏绿化设施和占用、污染绿地的行为及时制止并向城管部门举报。不得依树搭棚、践踏草坪,不得在树上乱钉乱挂乱涂乱刻画,不得擅自占用绿地和损坏花草树木。

  2、门窗、招牌、橱窗、装璜陈列样品、广告标志、雨蓬、阳台应保持整洁、美观,无明显陈旧或破损,无乱张贴和涂画。不得在窗外悬挂衣物。保持建(构)筑物立面整洁,玻璃墙体、门窗明亮洁净、路面见原色。及时清理“牛皮癣”小广告,清理涂料的颜色应与底色相一致,尽量避免留下明显的清理痕迹造成二次污染。

  3、建(构)筑物的灯光亮化设施应完好无缺损;空调外机安装,广告灯箱、门店招牌、遮阳雨蓬的设置应符合有关规定。

  (三)包维护市容秩序。

  1、不得跨槛占道经营、占道作业,无店外设摊,杜绝使用高音喇叭招揽顾客以及影响社会秩序的行为。

  2、不得乱堆乱放、乱拉乱挂、乱搭乱建,乱立广告牌(灯箱)、乱设置遮阳(雨)篷(布);门前停放的自行车、摩托车要靠路缘石摆放,车头向街道,做到整齐有序停放。

  (四)包门内达标。

  1、院内环境卫生责任区明确、制度落实,每次清扫,全天保洁,做到无烟头、纸屑、口香糖等垃圾,无卫生死角。配备足量封闭式垃圾箱、果皮箱,垃圾日产日清。绿化各项指标达到规定标准,绿化档次高,管理到位,植物生长良好。物品、车辆(含自行车)摆放有序。雨、污排放达到国家卫生标准。

  2、室内卫生整齐清洁,地面无痰迹,四壁无蜘蛛网,门窗无灰尘,会议厅(室)等场所设有禁烟标志。

  3、认真开展除灭“四害”(鼠、蚊、蝇、蟑螂)为主的病媒生物活动,定期进行环境治理与药物消杀,“四害”密度控制在国家卫生标准以内。

  4、认真开展城乡清洁工程和爱国卫生宣传,设置清洁卫生宣传橱窗或专栏,定期更换宣传内容。

  5、单位内部厕所落实人员保洁,做到无异味、无污垢、无尿碱、无蝇蛆、无乱刻画。照明、洗手等设施齐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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