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加快电子政务建设,整合政务信息资源,推进政府上网工程的建设和使用,扩大政府网上办公的范围;政府部门之间应当尽快做到信息互通和资源共享,提高政府办事效率,降低管理成本,创新管理方式,方便人民群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市财政局、信息中心)
6.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制定和实施《百色市政府信息公开暂行办、法》,除涉及国家秘密和依法受到保护的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事项外,行政机关及有关单位应当公开政府信息,并为公众查阅提供便利条件。规范主动公开信息、依法申请公开信息和不予公开信息的界定标准和程序,建立政务信息资源分级目录体系;建立和实施新闻发言人制度,统一管理责任与新闻发布责任;完善和整合媒体、网站、社区服务、电信服务等信息公开和获取渠道,保证同类管理和服务信息可以选择多种渠道获得和提供。 (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市法制办公室、信息中心)
(三)理顺行政执法体制,规范行政执法行为。
1.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按照权责明确、行为规范、监督有效、保障有力的原则,积极推进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完成综合执法和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的试点工作。要减少行政执法层次,合理划分市和县(区)两级政府行政执法职能,积极稳妥地推进执法重心下移;要完善行政执法机关的内部监督制约机制;严格按照法定程序行使权力、履行职责,做到程序合法。认真实行执法听证制度,健全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制度。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有关监督检查记录、证据材料、执法文书应当立卷归档;认真实行行政执法主体资格审查制度。行政执法由行政机关在其法定职权范围内实施,非行政机关的组织未经法律、法规授权或者行政机关的合法委托,不得行使行政执法权;要清理、确认并向社会公告行政执法主体;严格执行全区统一的行政执法人员执法资格考试制度,政府法制部门要健全相关制度,保证培训考试工作质量,没有通过执法资格考试的,不得从事行政执法工作。(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法制办公室及相关部门)
2.推进行政执法责任制。依法界定执法职责,科学设定执法岗位,规范执法程序。建立和完善公开、公平、公正的评议考核制和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严格执行《百色市行政执法错案责任追究制度》,改进和创新行政执法绩效评估和奖惩办法。(市监察局、法制办公室、人事局)
(四)积极探索建立预防和化解社会矛盾机制,维护社会稳定。
积极探索、建立预防和解决社会矛盾的工作机制。对依法应当由行政机关调处的民事纠纷,行政机关要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及时予以处理。要充分发挥调解在解决社会矛盾中的作用。在健全行政调解机制的同时,完善人民调解制度。积极支持居民委员会和村民委员会等基层组织的人民调解工作。制定和完善信访工作法规和规定,进一步完善信访制度,积极探索依法信访的新机制,将信访工作纳入法制化轨道。引导信访人员依法通过行政复议、诉讼等法定行政救济途径解决信访事项。(市信访办公室、司法局、民政局、法制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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