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色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商贸物流工作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直各有关单位:
为了加大我市重大商贸物流项目的跟踪监控和管理工作,收集、汇总重大商贸物流项目的资料,研究解决重大商贸物流项目推进过程中的重大问题,及时向市委、市人民政府领导汇报重大商贸物流项目建设进展情况,推动我市经济发展。市人民政府决定进一步加强商贸物流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工作领导。根据《百色市委百色市人民政府关于成立市重大商贸物流项目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百委会[2005]33号)精神,各县(区)人民政府要相应成立重大商贸物流项目组织协调小组,负责解决本县(区)重大商贸物流项目的问题,并将组织协调小组成员和办公室人员名单、联系电话报送市重大商贸物流项目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商务局,联系电话2838303,传真2835242,电子邮箱:bbsswzk@1 26.com)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