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市各级综合档案馆和机关档案室要加快现有馆藏档案的数字化处理。加强档案目录数据库建设,尽快实现文件目录检。2006年前市档案馆要完成档案案卷级和文件级目录数据库的建设,并对馆藏重要珍贵档案进行数字化处理,要加快档案全文数据库和多媒体数据库建设进程,逐步实现档案全文信息查询,县档案馆、城建档案馆和市直各部门档案馆(室)要在2006年前完成馆藏案卷级目录数据库建设。各单位要有计划、有步骤地开展对重要、珍贵、利用频率高的档案数字化工作,建立全文数据库和多媒体数据库,逐步向数字化档案馆(室)迈进。市档案局(馆)要进一步完善局域网建设,并与市政务网联通。要依托公众信息网构建面向社会公众的档案信息网站,各县(区)档案局(馆、室)必须配备适合档案管理工作的计算机设备和其它设施。各部门档案室要配置档案管理工作的计算机设备和相关软件并启动使用,以适应电子文件管理需要。
六、强化档案事业管理
档案法律法规的学习要纳入市普法教育的总体规划,着力提高各级领导干部、专业技术人员和企事业单位领导的档案法制观念。依法抓好档案人员持证上岗的培训,做到专(兼)职档案员必须经过培训,取得上岗资格。
市、县档案局要依法行使行政管理职能,依法进行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要把档案行政执法检查作为依法管理档案事业的重要手段,并使之经常化、制度化,不断提高我市依法管理档案事业的水平。
档案部门要加强对重大活动档案管理的指导和监督,严格执行重点建设项目和重大科研项目档案专项验收制度。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确定的重点建设工程和重大科学技术研究项目的档案,由同级档案局会同有关主管部门的档案机构进行验收。
七、切实加强对档案工作的领导
(一)各级党委和政府要高度重视档案工作,将档案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主要领导要关心档案工作,分管领导要切实负起责任,经常了解档案工作情况,及时协调解决档案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实际问题。各有关部门要积极支持档案工作,为档案事业发展创造有利条件,保证档案事业与经济社会同步发展。
(二)按照《
档案法》的要求,各级政府要把档案事业发展的主要指标列入本地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加大对档案事业的投入。各县区要落实档案法律、法规的规定,对档案馆库设施、档案接收征集、保护抢救、编研开发及档案数字化建设等所需经费,要列入本级财政年度预算。
(三)加强档案干部队伍建设,在采取各种措施提高管理人员素质的基础上,配齐配强各级档案局(馆)领导班子。加大档案系统干部任用和交流力度,各级党委和政府要关心档案干部,重视解决他们的实际困难和问题。